為及時有效排查治理企業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臨朐縣安監局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經常性地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切實做到徹底整改。
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事故隱患排查,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基層車間、分廠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崗位操作人員要堅持日常的事故隱患排查。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組織消除;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向當地政府或企業主管部門進行書面報告,并于重大事故隱患發現之日起20日內將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報當地政府或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對隱患排查治理不力導致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處罰標準的上限進行處罰,并將其主要負責人納入“黑名單”管理,終身不得再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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