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建設廳、山東省公安廳關于加強燃氣安全預警事故搶險與110和119聯動工作的通知》(魯建安監字〔2003〕7號)、《墾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墾利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熱力)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燃氣(熱力)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縣政府為主,實行縣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2 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成立墾利縣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市政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建設局、安監局、公安局、質監局、衛生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廣電局,縣財險公司、壽險公司等單位主要領導同志擔任。
2.2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市政局局長擔任,具體承擔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信息發布。
2.3 指揮部各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縣市政局牽頭,協助縣領導解決搶險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2)警戒保衛組: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和秩序維持。
。3)搶險救災組:由縣熱力燃氣管理辦公室牽頭,縣質監局、消防大隊、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燃氣、熱力方面的有關專家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方案,指揮現場搶險隊伍在事故現場切斷燃氣氣源、熱源、滅火等,并采取其他科學有效的措施進行救援。
。4)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牽頭、負責組織醫療和衛生防疫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檢測、檢疫工作。
(5)后勤保障組:由縣市政局牽頭,負責搶險物資裝備的供應和后勤工作。
。6)善后處理組:由縣市政局牽頭,縣民政局、勞動保障局以及保險機構的有關人員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和賠付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和內容
1.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后,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立即報縣市政局?h市政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報告的情況,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預案。本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由指揮部調用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及當時可確定的傷亡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及簡要經過;
。4)已經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報告單位、人員、聯絡方式;
。6)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3.2 預警行動
縣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 , 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縣政府, 并抄送相關部門。
4 應急響應
造成燃氣泄漏或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以下的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
燃氣(熱力)發生安全事故后,各有關部門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公安部門搞好現場保護,維護好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態擴大;建設和質監部門立即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和有關專家根據現場情況,制訂搶險方案。因排除險情或搶救傷員和財產,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并拍照、錄像和詳細記錄,最大限度的保護現場痕跡物證。
4.1 危險目標的確定
(一)燃氣
1.地下燃氣管道由建筑物或構筑物占壓、載重車輛輾軋等發生斷裂以及室內燃氣管道和燃氣器具由于用戶使用不當,引起燃氣大量泄漏。
2.液化氣站及供應站(點)由于建設不規范、違規操作、設施維護保護保養不善或者瓶裝液化氣由于鋼瓶超期服役、用戶使用不當等造成大量液化氣泄漏。
3.液化氣或天然氣泄漏引發的爆炸和爆燃事故。
。ǘ崃
1.爆管事故。(1)電站鍋爐爆管泄漏事故危險源的確定:鍋爐冷壁管、過熱器管、再熱器管;防止措施:鍋爐水冷壁管內不可缺水,防止管內、外腐蝕,有效消除熱膨脹。在鍋爐大修中選擇熱負荷最大部位的水冷壁進行割管檢測,定期測定水冷壁管向火側壁的結垢量,及時進行酸洗。(2)輸氣管線管理工作事故的危險源確定:輸氣管線、膨脹節;防止措施:防止壓力集中。
2.爆炸事故。危險源的確定:爐膛、煤粉倉、制粉系統。
。1)爐膛滅火爆炸危險源的確定:爐膛;防止措施:加強煤質分析和配煤管理;
(2)配置爐膛滅火的安全保護系統;特別注意,一旦鍋爐滅火和爐膛保護裝置運作后,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處理,立即停止投料,對爐膛作吹掃后,重新點火,嚴禁采用爆燃法搶救滅火。
。3)煤粉爆炸危險源的確定:煤粉倉、制粉系統;防止措施:避免局部積粉,選擇匹配煤種。
4.2 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1.緊急處置。立即關斷就近相關的氣源控制閥門,熄滅一切火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2.人員疏散。根據警戒區域,迅速撤離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根據進一步發生的危險程度,視情確定撤離范圍)。
3.工程搶險。根據可能的危險目標,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概要如下:
。1)泄漏。如液化氣站內儲罐泄漏,有注水保護系統的立即進行注水,否則應急進行緊急倒罐(或倒罐外運),同時對泄漏點進行封堵;輸氣管道泄漏,迅速確定泄漏點,對其進行封堵。
。2)中毒、火災或爆炸。除對泄漏進行緊急處置外,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3)其他由專業隊伍按照燃氣企業詳細的單項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救援。
4.3 醫療衛生救助
縣衛生局、醫院、防疫站等部門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檢疫工作。
4.4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指揮部搶險救災組負責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負責指導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5 群眾的安全防護
指揮部警戒保衛組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建立部門、企業、社區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的防護措施。
。2)負責疏散、轉移和安置群眾。
(3)負責治安管理。
4.6 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指揮部綜合協調組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事故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時,縣政府向市政府申請縣外的力量支援。
4.7 現場檢測與評估
指揮部搶險救災組負責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工作,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縣政府和縣安委會辦公室。
4.8 信息發布
縣廣電局、市政局負責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
4.9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指揮部善后處理組負責組織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2 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縣市政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縣政府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政府和縣安委會。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事故搶險電話:
縣市政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2521817
縣燃氣安全檢查監督站:2528519
火警電話:119
急救中心電話:120
縣人民醫院急診室:2567021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縣市政局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 應急隊伍保障
1.各燃氣(熱力)企業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
2.縣公安消防搶險隊伍。
3.其他臨時搶險隊伍由后勤保障組協調組織,必要時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支援等。
6.2.3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局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4 物資保障
防火服、呼吸器、防毒面具、堵漏工具、橡膠錘、銅錘、檢漏儀、發電照明車、消防器材等(由縣公安局、消防大隊督促企業落實)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存放在各燃氣(熱力)企業專業搶險搶修隊伍內;挖掘機、吊車、推土機等建筑施工機械由縣建設部門負責解決。
6.2.5 資金保障
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縣政府協調解決。
6.2.6 社會動員保障
縣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縣建設局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各鄉鎮政府及各部門、單位要為其提供各種上必要保障。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縣市政局成立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4 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 公眾信息交流
縣市政局、縣廣電局、縣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縣市政局結合本地實際,負責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啟動政府、企業、社區互動機制,向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 培訓
建設、市政、質監、消防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指導。
6.4.3 演習
1.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的日常訓練由各燃氣(熱力)企業自行安排,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自行演習;
2.全縣的應急救援演習原則上每年一次,由縣市政局選擇一個鄉鎮組織實施,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成員單位必須參加。
6.5 監督檢查
縣安委會對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 附則
7.1 獎勵
在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本預案應及時修訂完善。
7.2.2 各鄉鎮參照本預案,從實際出發,制定本轄區應急預案,并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總值班室)備案。
7.3 責任追究
在燃氣(熱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屬于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行為的。
7.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墾利縣市政局負責解釋。
7.5 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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