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我校學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為積極策應和協助其他學校的學生發生在我鎮范圍內安全事故的搶救及協調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1、教育性原則。①經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體同志高度重視安全工作;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盡可能將損失和影響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組長根據情況決定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非常特殊可越級上報。
2.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①向交警報告情況;②向醫院要求,做好搶救準備;③向教育局、街道政府報告;④向校內發出指令。
留校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做好了解情況、做好接應工作。具體準備工作:①迅速查清乘車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②迅速通知應急組及其他有關人員集中;③根據現場處理組的指令,迅速落實醫院、車輛、及有關人員。
機動應急組: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3.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常務組員(校委會成員)應做到:①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時內,必須保持通信暢通;②休息日,上午盡可能開機;③特殊情況,應做到24小時開機。
其他
1、發生事故后,組長應及時向總指揮(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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