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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坍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2011-07-14   來源:安全文化網    熱度:   收藏   發表評論 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預防或減少潛在安全事故,有效避免各類事故給項目帶來損失,使項目在面對重大突發事故危險時,對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等重特大事故的緊急情況,能迅速反應、快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處理,正確救護,有效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盡快消除事故影響,確保各項工作能正常有序開展,針對土石方坍塌及高支模失穩、坍塌編制本事故應急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場項目范圍內深基坑施工、人工挖孔樁等土石方工程可能出現的坍塌事故或緊急情況的預防與應急處理。適用于高支模失穩與坍塌事故及可能突發的自然災害等重特大事故的預防和緊急救援。 項目必須結合實際和工程特點,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組織有關人員演練,熟悉、掌握預案要求和相關措施,并根據現場條件和環境的變化適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內容。 1.3編制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3.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3.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3.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3.6《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 號)

  1.3.7《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8《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

  1.3.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GB/T28001-2001;

  1.3.10國家、行業、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強制性條文、標準。

  1.3.1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險源辨識應全面考慮三種時態、三種狀態和六種類型,經過對施工生產全過程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確認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作業活動和作業內容等因素。 (見附錄九:坍塌事故危險因素表) 依據風險評價結果,確認土石方和高支模施工重大風險因素如下: 2.1坍塌 2.1.1土石方坍塌:包括深基坑坍塌、人工樁孔坍塌等造成人員掩埋,物體打擊、觸電、透水、窒息等傷害;

  2.1.2高支模坍塌:支護結構失穩致使高處墜落、人員掩埋、打擊、觸電等傷害;

  2.2自然災害

  臺風、地震、雷電等造成煤氣管泄漏、供水管破壞、斷電、結構坍塌、場地揚塵等嚴重影響。

  實踐證明,只要施工人員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執行正確的專項方案,完善各種安全技術措施,這些常見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預防的。

  應急處置方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基礎,應做到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清楚,應急管理責任明確,應對措施正確有效,應急資源準備充分,確保應急響應迅速、有效。

  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可能造成人員重傷,掩埋,甚至發生死亡事件。 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基本方針,實行先近后遠、先重后輕、先搶救后治療基本原則。 4、組織機構及職責 4.1應急組織體系

  *****廣場項目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綜合部經理、安全部經理任副組長,成員由項目綜合部、工程部、物資部、安全部、商務部、財務部、技術部等部門成員組成,擔負相應應急職責。

  (見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4.2指揮機構及職責

  項目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項目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對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實施應急救援。

  4.2.1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災,救治傷員。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

  (二) 根據事故災害發展情況,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 密切注視安全事故控制情況,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應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

  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安全部。

  4.2.2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組織力量,全面指揮、開展應急救援;

  (二) 負責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4.2.3副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組長,具體負責應急響應救援行動。向應急小組組長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救援對策和建議;

  (二)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努力降低事故損失,減少事故影響;

  (三)負責與項目外部應急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與溝通,協調救援行動;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4.2.4各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

  安全部:負責事故報告工作;負責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物資部:負責組織現場搶險救援,協調社會關系,必要時發出救援請求;負責組織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的調配和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的準備。

  技術部:負責組織現場搶險、排險技術方案的擬定,提供技術支持;參與重特大事故技術性調查處理工作。

  商務部:負責二次傷害的防范;負責心理引導及安撫慰問工作,負責善后及恢復工作;參與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財務部:負責組織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

  工程部:負責組織現場傷員的搶救和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與治安保衛工作。負責組織現場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和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負責阻止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

  綜合部:負責應急人員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信息發布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協調及調度工作。

  5、預防與預警

  5.1危險源監控

  5.1.1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調查、處理、統計、分析、總結和報告,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資料信息。

  5.1.2 各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有關規定,做好本部門事故預防工作,防止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整改情況,報公司安全保障部備案。

  5.2預警行動

  針對生產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工作,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危險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實現事前預防控制、降低損失的目的。 6、信息報告程序 6.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實施現場處置。如發生死亡、重傷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時,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指揮中心或事故責任單位應于接到事故報告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及工程詳細名稱;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五)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七)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見附錄三:事故快報表)

  6.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

  6.3當自有應急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6.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保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7、應急響應 7.1響應分級

  按安全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響應,開展應急行動,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7.1.1 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及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特大火災、爆炸事故;

  ④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

  ⑤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傷亡事故。

  7.1.2 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④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⑤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

  ⑥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傷亡事故。

  7.1.3 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Ⅱ級應急響應條件以下的安全事故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7.2響應程序

  7.2.1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一般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幾個程序。

  (見附錄四:應急響應流程圖)

  7.2.2應急響應行動

  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應由事故單位立即上報公司。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通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局里匯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根據事故的類別和特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通報、尋求地方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現場救援提供支持。

  ⑤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局里的建議,確定事故救援方案。

  ⑥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

  ⑦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

  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由各項目負責啟動,項目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通知本項目指揮中心有關成員,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公司匯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指揮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和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議,確定事故救援方案。

  ④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救援工作。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申請實施Ⅰ級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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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采取相應措施,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啟動Ⅱ級響應行動。

  7.3處置措施

  7.3.1坍塌事故應急

  當事人:當施工人員發生坍塌事故,導致塌方、流砂、透水或中毒及窒息等意外情況時,除了高聲呼救外,應及時逃離,或能及時扣上安全帶由井上人員提出井外為首選;當邊坡失穩、坍塌或高支模坍塌時能及時逃到安全地帶,同時高聲進行呼救。

  目擊者:第一時間進行高聲呼救,并在安全狀態下進行救援,同時撥打或要求其它人員撥打應急電話,報告事故情況,尋求應急救援。

  7.3.2深基坑潛在事故應急

  1、邊坡失穩、基坑支護位移應急措施

  基坑開挖時,應按基坑變形觀測的方案進行,當出現樁頂或坡頂的水平位移大于開挖深度的3‰時、地面沉降速度達到5mm/d時、附近建筑物傾斜超過警戒值1%時、基坑底面隆起達到150mm以上時、錨桿桿體應力突然增大或松弛、錨桿拉力超過設計拉力時、突降大雨或暴雨時應基坑有可能失穩或坍塌時,應立即起動應急預案,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①負責觀測的技術員馬上把結果報告給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立即停止正在基坑進行土方平整和在同一區域施工的其他作業,人員撤離出基坑;

  ②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在施工現場的專職安全員、施工員馬上趕到現場,檢查基坑外圍的電訊和供水等管線;

  ③基坑四周用警戒線圍起來,專門安排人員進行看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④安排人員,采用1:2的水泥砂漿對基坑頂面的所有裂縫進行封閉處理;

  ⑤處理過程中繼續觀測基坑的變形,每4小時觀測一次,直到變形穩定為止;處理完畢,支護樁變形穩定后,經總監、支護設計負責人驗收確認后方可恢復施工。

  2、基坑邊坡坍塌應急措施

  1)根據支護結構的特性,當發生支護坍塌時,會有錨桿發生斷裂、支護樁傾斜的過程。所以當事故發生時,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高聲呼叫,基坑內施工人員往基坑中部集中,任何人不得搶道亂跑;

  2)人員集中后,要求大家不要亂跑亂動,要安靜,不要喧嘩;要求各個班組長負責集中自已所管班組的人員并清點人數,安撫自己班組的人員的情緒,如有人員失蹤,要責成其詢問知情人員,確定出失蹤人員的大概位置;

  3)基坑內負責人臨時從施工人員中抽出一部分人員對出事部位進行警戒,每20米安排一個人,在坍塌部位的10米以內范圍不準人員進入;

  4)項目經理或授權的應急領導人趕到現場后,確認有人被埋壓,應馬上召集各應急小組負責人開會,在最短時間內了解現場情況,宣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1)技術部應急 基坑坍塌時有可能危及鄰近住宅樓的安全,由技術負責人派員對民房進行察看,并派變形監測員進行變形觀測。

  由技術負責人派技術員在基坑支護設計人的指導下對基坑進行不間斷的觀測,主要是觀測已經坍塌的部分的變形情況和發展情況,以便給項目應急救援小組領導提供科學的客觀數據;如有問題,應馬上向技術負責人報告,并執行既定措施:排打型鋼支柱,灌注砂石或混凝土,緊急加固維護。 (2)綜合部應急 由后勤保衛組長指派人員檢查基坑周圍的電訊、水管線路,如水管破裂,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關閉水閘,恢復通訊;

  指派項目的保安隊長或其它保安人員負責對現場進行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靠近或進入現場; (3)工程應急 由項目搶險組組長派一個10人小組把基坑周邊上的鋼筋和模板移到基坑安全處靠大門的場地臨時堆放,由塔吊配合運輸;

  在對坍塌部位進行清理時,先用砂包把基坑與坍塌部分支護樁進行反壓;砂包壓好后,再進行清理;

  清理時,先清理露在外面的預制樁和錨桿,預制樁采用機械切割,塔吊吊運的辦法;為了防止樁切斷后擺動傷人,樁頭上必須綁上繩子,至少由2人拉住繩子,掌握切斷后的樁頭的擺動方向,避免傷人;

  當接到有人被掩埋的電話時,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救治;

  如果坍塌穩定后,由項目安全主管、施工員組織搶救隊投入搶險救治,先移除壓在上面的大宗物體,扒開覆在其身上的土石方等雜物,解救出被困人員,或送醫院進行治療。

  7.3.3人工挖孔樁事故應急 防范措施與應急原則 1)人工挖孔樁施工前應配備鼓風機、安全繩、吊籠、手搖轆轤、水泵、防毒面具和急救用品(氧氣等),配備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器。提土工具應配備安全設施的防墜落千斤、防護籠。容器不能裝的過滿,孔口邊不得堆放零雜物,不得向孔內投扔任何物料。孔內與孔上人員應輪換作業,必須設置專項監護工作人員,并隨時與孔下人員保持通話聯系,不得擅自撤離崗位,注意孔壁變化。

  2)人工挖孔(含清孔、驗孔)凡下孔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帶、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嚴禁沿孔壁乘運土設施上下。

  3)人工挖擴樁孔,孔內擴壁應滿足強度要求,砼強度不低于3Mpa,24 小時后方可拆模。

  4)深度超過5 米或遇黑土、深灰色土層時,必須進行強制性通風,發現異常應停止作業,撤離危險區,保障施工人員安全。

  5)人工挖孔內出現意外情況時,由于其井內空間小、救援存在很大困難的特點,當事人如何進行正確、有效的自救以及井上現場人員如何第一時間展開有效的救援是非常關鍵的;

  A、井內人員中毒或窒息時的應急措施

  1)在項目經理或其它應急小組人員趕到現場以前,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救援活動:

  ①搞好警戒,清理閑雜人員。

  ②馬上用鼓風機向井內送入新鮮空氣,送風管應足夠長,以便能到達中毒或窒息者的位置,以便中毒或窒息者能及時吸到新鮮空氣;

  ③召集、安排人做好必要的準備,包括戴好防毒面具、系好安全帶;救援器材、用具等;

  ④通報應急小組組長,主要說明中毒或窒息者在幾號孔、目前孔深是多少、井下人數、采取了何種應急措施、是否需要外部支援;

  ⑤如緊急需要,應急負責人可直接撥打120等求救電話;

  2)應急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了解現場情況,與相關人員商討后馬上采取進一步的救援措施,避免盲目施救。

  ①在向井內送入足夠的新鮮空氣,確保救援人員不會發生中毒或窒息事故時,地面救援人員系好安全帶,戴好防毒面具,由卷揚機快速送入井下進行救援;

  ②救援人員到達井下時,首先要觀測中毒或窒息者情況,如果發現中毒或窒息者倒下后姿勢影響其呼吸時,應首先調整中毒或窒息者姿勢,讓其順暢的呼吸送風機送進來的新鮮空氣;

  ③救援人員到達井下時,及時與井上人員聯系,如發現送風量不夠,應通知井上人員加大送風量,以確保本人在實施救援時的安全。

  ④在確認不會產生二次傷害后,救援者把鋼絲繩扣到中毒或窒息者的安全帶上,由地面人員用卷揚機拉上地面;如中毒或窒息者沒按規定系有安全帶,則應采用救援麻繩綁住中毒或窒息者,再用手動轆轤或人工拉出地面,在捆綁時應要牢靠、正確,避免捆綁不牢或不正確引起中毒或窒息者的二次傷害;

  ⑤中毒或窒息者救出地面后,由現場醫生初步檢查中毒或窒息者的身體狀況,如神志清醒,則簡單處理后送到室內進行休養;如處于昏迷狀態,要迅速送入醫院進行搶救;如出現呼吸停止狀況,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同時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B、井內人員遇到流砂或透水時的應急措施

  1)人工挖孔樁發生流沙或透水緊急情況時,工人自救很關鍵,在現場項目部最高負責人趕到以前,要盡量按以下步驟進行自救或互救:

  ①當事人除了大聲告知井上人員發生緊急情況外,本人要鎮定,千萬不要驚慌失措,要迅速從埋在護壁中的爬梯或抓住放在井壁上的安全繩往上爬出地面或往上爬幾節在確定安全后,等待地面人員救援;

  ②如流砂突然涌出埋住了身子,要迅速抓住井內護壁上的預埋爬梯、安全繩、或其它能抓住的牢固的東西,當雙手來不及抓住固定東西時或夠不著固定物體時也可以用手中鋤頭等工具勾住護壁或抱住在井下裝土的桶等大件物體,千萬不要胡亂掙扎,避免加快人體的下沉;

  ③當大直徑樁井下有兩人以上施工時,流砂涌出時要互相照應,但不能抱在一起,在本人抓住了牢固的物體后才能對另外一人施救;萬一同伴被埋,要迅速把自己綁在安全繩上第一時間進行挖掘;

  2)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流砂或透水部位可能會發生在井下十米左右,井上人員可以很清楚看到井下的情況,所以在井下人員進行自救的同時,井上監護人員一定要迅速按以下步驟進行救援:

  ①大聲提醒井下人員不要慌張,指揮其抓住牢固的東西或把井邊的安全繩拋到其手邊讓其抓住,井上人員往上拉;

  ②井上要迅速派身強體壯的且有救援經驗的人迅速系好安全帶后,快速由卷揚機送入井內進行救援;

  ③施救者進入井下后,要憑經驗迅速判斷流砂情況,在確保自己不被傷害的情況下迅速采取救援措施。

  ④大直徑挖孔樁井內有多人被埋時,在安全的情況下要派出多個救援者進行救援,避免井下人手不夠延誤時間。

  ⑤井下人員救出地面后,由現場醫生初步檢查當事者的身體狀況,如神志清醒,則簡單處理后送到室內進行休養;如處于昏迷狀態,要迅速送入醫院進行搶救;如出現呼吸停止狀況,要及時進行人工呼吸,同時迅速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C、其它情況的應急措施

  人工挖孔樁作業時,容易發生地面物體掉下井、吊桶裝載過滿桶中土石滑入井中或吊桶鋼絲繩斷裂吊桶墜入井中等物體打擊;容易出現施工人員上下井時失手或鋼絲繩斷裂,或在井中綁扎鋼筋時發生墜落事故。應有以下應急措施:

  1)當發生井下人員被墜物擊中或發生墜落等事故時,地面人員應高聲呼救,及時了解或察看井下人員受傷害情況,并通知在現場的項目部負責人;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承擔起應急救援職責;

  2)井上人員要與井下人員保持聯系,如果傷者神志清醒,自己能夠行動,則由地面人員放下卷揚機的鋼絲繩或吊籠,由傷者自己扣住自己的安全帶或爬入吊籠中再由地面人員拉出地面;

  3)當井下人員自己不能行動或呼喊不應時,現場指揮人員應第一時間派有經驗的且身體強壯的人員系好安全帶后迅速進入井下實施救援;

  4)傷者救出地面后,應由現場醫生馬上組織搶救傷者,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7.3.4高支模意外事故應急

  1、高支模失穩的應急措施

  高支模在澆灌混凝土時,應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對架體進行觀測,觀測的內容有架體的變形和板面混凝土的沉降。當觀測數據超過警戒嚴值時或目測架體變形有可能導致失穩破壞時,應采取如下應急措施:

  1)立即停止混凝土的澆灌,立即把澆灌混凝土的施工人員從操作面疏散到安全地帶部位或從安全通道疏散到地面上;

  2)立即把在架體內值班的人員或架體有可能坍塌影響到的范圍內的所有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劃出危險區域,拉起警戒線,由保安負責不準人員靠近;

  3)現場值班的項目最高級別的負責人馬上報告給應急小組組長及相關負責人,主要說明有可能失穩的部位、目前混凝土澆灌量、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

  4)應急領導人趕到現場后,應快速了解現場的實際情況,檢查人員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帶,檢查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

  5)一般來說,高支模變形過大有可能失穩時,只要采取了以上措施,如果變形沒有進一步擴大,在混凝土初凝后,隨著時間的推移,架體會越來越來安全,這時經過對現場進行察看,判斷架體不可能坍塌時,則可以對架體進行加固后,然后對已澆混凝土進行處理。

  2、高支模坍塌的應急措施

  1)發生坍塌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應高聲呼救,現場混凝土澆灌值班最高級別管理人員應立即按以下程序進行應急處理:

  ①立即停止混凝土的澆灌,立即把施工人員從操作面上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部位或從安全通道疏散到地面上;

  ②立即把架體有可能再次坍塌影響到的范圍內的地面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劃出危險區域,拉起警戒線,由保安負責不準人員靠近;

  ③在坍塌后的安全區域立即組織搶救從操作面上掉下來的施工人員;

  ④立即指揮通訊組人員通知應急小組組長,主要說明坍塌部位、坍塌面積、有無傷亡、目前采取的應急措施、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

  ⑤立即通知現場醫生趕到出事地點,如需要可直接撥打120等求救電話。

  ⑥清點現場人數,確定被埋、壓人員的數量和位置。

  2)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如能在最短時間趕往現場則應給報告者下一步的應急指示,并當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否則應授權給現場最高負責人或能及時趕往現場的項目最高負責人承擔起應急救援職責;

  3)應急領導人趕到現場后,應快速了解現場的實際情況,檢查人員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帶,檢查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并召開緊急會議,確定下一步的救援措施,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4)技術支持組根據事故情況盡快確定搶險技術措施,搶險組及時將參加搶險人員召集到事故現場,后勤保障組立即組織將救援物資設備調往事故現場。

  技術支持組將搶險技術措施準確無誤地向搶險人員進行交底,搶險組根據技術措施組織搶險人員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5)如果存在繼續坍塌的可能,由組長決定是否撤離救援現場,如果坍塌有不斷發生擴大的情況,組長應立即通知所有救援人員終止救援,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

  6)在確定坍塌沒有繼續擴大的可能后,根據確定的被埋人員的位置和被埋的方式立即投入救援:

  ①首先自上而下清理被埋壓者上方的松散的模板、木枋、混凝土及其它有可能掉下傷人的小型物體;

  ②然后把被壓或被埋人員扒出;

  7)人員救出后,由現場醫生對傷者進行處理,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重傷人員由醫療救護組送外搶救。

  8)高支模坍塌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主要是機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顱腦損傷所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衰竭,因此緊急工作組成員必須熟練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傷員搬運及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與技術等。 9)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控制事故影響。

  10) 警戒保衛組應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7.4應急過程中避免二次傷害的措施

  1)當發生土石方坍塌初始階段,無法判定其坍塌的范圍和程度,所以在坍塌沒有穩定前,人員不得從通道或其它地方通過,要等坍塌事故基本穩定不再擴展時方可組織施救和人員疏散,避免在施救和疏散過程中造成對人員的二次傷害事故;

  2)井下發生中毒或窒息事故時,首先應往里送風,戴防毒面具下井,尤其嚴防硫化氫逸散,防止救援人員下井后窒息引起二次事故的發生;井中發生流砂或透水事故時,井上救援人員不能貿然下井施救,必須有可靠的措施才能下井,避免二次傷害。

  3)坍塌事故發生后,現場保衛組必須要做好警戒工作,凡是坍塌所影響的范圍均要有專人看護,除了經允許的救援人員能進出外,所有非經允許的閑雜人員均不得靠近或進入;

  4)組織救援時,要采取以人為本的方針,要不惜一切代價先救人;要注意動作幅度不能太大,避免傷及受害者的身體;在救援被重物壓住的人員時,采取一次成功的辦法,避免在搬運過程中重物斷裂、或綁捆不牢滑落等情形造成二次傷害的發生;受傷人員身體內如穿有鋼筋等異物,救援人員不能擅自撥出,要在醫生指導下處理,避免擅自處理引起大出血等導致二次傷害的發生;

  5)在割除變形的鋼筋或鋼管時,要注意有些彎曲變形的鋼筋或鋼管在割開時會反彈,人員不能站在反彈的方向進行切割,避免鋼筋或鋼管斷開時突然的反彈力傷人引起二次傷害;

  6)要對搶救出來的受傷人員進行及時的救治,并且要根據不同的受傷情況采用正確的方法進行救護,避免由于方法不正確或拖延時間造成受傷人員的二次傷害;

  7.5應急心理輔導

  1)在基坑坍塌時,基坑內的管理人員要不停的高聲喊話,快速往基坑中間集中人員,避免施工人員在慌亂中亂竄亂跑,勸其集中后能平靜的等待救援;

  2)在基坑坍塌穩定后,對基坑內人員往外疏散時,管理人員要先對坑內人員進行心理上的安慰,向被困者說明救援工作馬上開始,要求其安靜下來等待救援,避免其在慌亂中大喊大叫或用力掙扎,造成體力的消耗或加重自己的傷勢;

  3)當井下人員被困,而井上人員又不能及時到達井底進行救援時,井上人員要對井下被困人員進行安慰,勸其不要慌張,告訴其救援人員馬上下來,并根據井下情況由井上有經驗的人員指導其做力所能及的自救;由管理人員對被壓人員的親友進行心理引導,告訴其在可能有二次坍塌前不能馬上救援的理由,既要說服其本人不能冒險救援,還要說服其配合救援工作;

  4)如果被埋、壓人員短時間內無法救出,對被埋、壓者進行心理安慰,使其心情平靜,便于救援者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措施進行救援。

  5)對在事故中造成身體致殘人員做好心理撫慰工作,使其樹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氣,以便其有良好的心態接受醫生的治療;

  6)對有親友在項目傷亡的人員,要調動其工作,由公司安排在其它項目工作或勸其休息一段時間,避免其在同一項目上工作有心理陰影,從而情緒低落引發意外事故。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單位應根據潛在事故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物資器材、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物資在施工現場配備,并應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8.1常用物資裝備 名 稱 規格型號 數 量 名 稱 規格型號 數 量 安全帽 200頂 安全帶 50付 電焊機 3臺 卷揚機 5T 1臺 電動葫蘆 10T 1臺 氣割工具 2套 手動葫蘆 5T 5臺 小型切割機 2套 污水泵 3臺 清水泵 20米 10臺 高壓水泵 100米 2臺 滅火器 泡沫 50個 電工工具 5套 滅火器 干粉 50個 應急燈 10臺 對講機 30部 擔架 3付 止血袋 10個 氧氣袋 5個 防毒面具 10付 麻袋 200個 手電筒 20個 麻繩(Φ20) 25米 若干 消毒藥品 若干 8.2社會應急資源:

  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切割器具、頂升機具、發電機設備等。 社會資源單位聯系電話:(項目確認應急資源聯系電話) 9、應急結束 當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擴大發展,傷員已得到相應的救護,現場險情已排除,現場經檢測沒有危險,現場救援工作視為結束,此時可以由指揮中心發布指令,解除緊急狀態,并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 事發單位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取證、事故調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寫出事故報告,擬定糾正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10、應急恢復

  應急結束后,經批準,事故責任單位應組織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生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11、檢驗與更新

  應急預案檢驗的目的是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響應過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檢驗測試的方法有桌面推演,計算機模擬,功能性演練和現場實際演練。演練應做好記錄。應急預案進行測試后,應根據測試結果對應急準備的充分性和應急響應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找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問題,對于在搶險過程中發現的不當之處采取予以補充、修復,更新,改進應急準備和響應過程,使之完善。

  12、發布與實施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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