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局)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保證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局《關于認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評價臨時資質的通知》(安監管規劃字[2004]88號)及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上報的計劃,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經研究,現下達安全評價臨時資質認定計劃(詳見附件)。
各地區、各單位要堅持“誰發證、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執行認定計劃,嚴格資質審查程序和認定條件,加強評價機構監督管理,嚴禁安全評價機構超區域、超范圍評價。
國家局將對臨時資質認定計劃的落實及監管情況定期組織檢查和抽查,對擅自超計劃審查認定和管理混亂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停止安全評價臨時資質認定工作。同時,通過國家局政府網站設立的舉報信箱(Email:jb@chinasafety.gov.cn)受理投訴,以加強社會監督。
二00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