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交運發〔2015〕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平安中國”、“平安交通”建設,堅決遏制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開展為期三年的“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強化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著力解決道路客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普貨運輸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夯實道路運輸安全基礎。現將《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5年2月14日
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講話精神,以新《安全生產法》實施為契機,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強化監管、綜合治理為手段,重點解決道路客運、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夯實和筑牢道路運輸安全基礎,全面提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和安全發展水平。
二、目標任務
通過扎實開展“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實現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道路運輸重點領域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顯著加強,道路運輸裝備本質安全穩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撐作用有效發揮,逐步形成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明顯增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同比下降20%,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省(區、市)進一步減少,堅決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推動全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三、活動組織
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由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下簡稱“三部局”)聯合部署。各級交通運輸、公安和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的組織開展。
四、活動內容
(一)認真學習貫徹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加強普法培訓,提高行業遵法守法意識。各級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安全監管職責。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加強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與考核,持續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2.開展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要求,組織道路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制定各層級雙向安全承諾事項,明確和細化承諾內容,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安全承諾,接受各方監督。
3.推進安全風險管理,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道路運輸企業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完善風險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營運駕駛員、營運車輛、道路及環境條件、運輸組織、運營監控等方面,開展風險源辨識、評估、監測,落實防控和應急處置措施。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部門,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聯合督辦制度,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要嚴格按照新《安全生產法》第98、99條予以查處。
4.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快建立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督促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快建立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實施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制度、誠信“黑名單”制度、誠信評價和管理制度、誠信報告和執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誠信激勵機制,對安全生產信譽良好的企業要在運力發展、服務質量招投標、擴大經營范圍和規模審批、以及評比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在站場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補助等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上給予重點傾斜。
5.建立以安全為導向的市場退出機制。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的聯合檢查,對發現存在違規生產和安全隱患的運輸企業和駕駛員要及時處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報請當地政府批準后,按照新《安全生產法》第108條予以關閉,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
(二)進一步強化長途客運安全監管。
6.加強接駁運輸管理,降低長途客運安全風險。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在對接駁運輸試點工作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管理的長效機制,細化接駁運輸組織及安全運營各項要求,完善接駁運輸管理制度、運行規則和監管措施,強化安全監管,規范接駁運輸行為。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總結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研究制定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發展規劃,支持接駁運輸聯盟發展,推進接駁運輸企業間的資源共享和相互監督。
7.進一步規范長途客運車輛夜間運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中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的要求。三級以下山區公路不具備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5時通行。各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工作的監督檢查,促進長途客運行業規范化運行,切實保障長途客運運輸安全。
8.加快道路客運結構調整,從源頭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針對高鐵、民航快速發展的形勢以及對道路長途客運的影響,加強對本地區道路客運需求及發展形勢的調研分析,制定綜合運輸發展規劃,充分發揮鐵路、公路、水運、民航各種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科學調整道路客運結構。
(三)加強農村客運安全監管。
9.加強聯合整治,嚴厲打擊農村客運違規經營行為。各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密切配合,嚴厲打擊非法從事農村客運經營行為及超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鎮(街)、村(社區)作用,切實形成“鎮(街)主導,相關部門聯動,村(社區)參與”的聯合整治機制;要研究建立社會監督和獎勵機制,發動村民舉報非法從事農村客運等違法行為。
10.嚴格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強化運營安全保障。對于新增農村客運班線,縣級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建立農村客運線路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對擬開通農村客運線路途徑公路的技術條件、公路安全設施狀況、中途停靠站點、車輛技術條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況進行現場勘查,形成聯合審核報告,作為農村客運班車開通的依據。現場勘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組織進行。
11.創新農村客運組織模式,為農民群眾提供安全的出行服務。鼓勵推行農村客運線路公交化改造,引導農村客運企業優化資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靈活的運輸組織方式,推行農村客運片區化、網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公司化、規模化水平,提升農村客運覆蓋面和服務質量,引導農民群眾乘坐具備資質的農村客運車輛。
(四)進一步加強道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監管。
12.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源頭監管。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定期將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許可情況向同級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通報;要配合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發貨與裝載的查驗、登記、核準等安全管理制度。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企業承運的,各地交通運輸部門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87條予以處罰。
13.做好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新頒標準貫徹落實。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積極做好交通運輸部2014年新頒標準的培訓,指導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運輸事故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JT/T911)、《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寫要求》(JT/T912)、《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寫要求》(JT/T913)、《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技術要求》(JT/T914)等四項標準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14.積極推進危險貨物電子運單試點,強化運輸過程監管。各試點省份要通過實施電子運單管理制度,建立電子運單與車輛動態監控協同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企業動態監控主體責任,遏制企業對所屬人員和車輛“監而不控”、“掛而不管”等問題,有效打擊非法托運和違法運輸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推動提升企業組織化、專業化水平,建立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安全監管和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市場的整體管理水平。
15.提升集約化發展水平,強化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鼓勵引導危險品運輸企業整合資源,對監管水平差、規模小、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整合或重組;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服務作用,探索中小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聯盟合作模式,完善運輸聯盟運行機制和制度,吸引中小企業參加,提升危貨運輸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水平。
16.完善異地運輸備案制度,強化車輛駐地運輸管理。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托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強化對異地經營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管理。異地經營三個月以上的,注冊地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及時督促運輸企業到經營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經營地道路運輸機構要對申請備案的運輸企業按照許可要求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復核。經備案的異地運輸企業要按照當地運輸管理要求納入日常安全監管,嚴禁危化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嚴查只收費、不監管的企業。各級公安部門對查處的異地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道路交通違法轉遞制度的規定。
(五)提高車輛標準化水平,堅決打擊非法改裝。
17.完善營運車輛安全性能標準,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抓緊完善營運車輛安全性能標準體系,引導營運車輛向標準化、專業化、輕量化、清潔化方向發展,鼓勵發展標準化、模塊化廂式車等專用運輸車輛,重點推進干線公路營運貨車車型的標準化,加快更新老舊車輛。
18.嚴格營運車輛年審年檢。各地公安部門要會同質檢部門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嚴格營運車輛安全檢驗,嚴格執行機動車檢驗標準。對發現存在不符合車輛安全技術標準、非法改裝的,不得出具檢驗合格報告,公安部門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對連續3個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的營運車輛,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標準規定,予以強制報廢,并將車輛信息抄告同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收回相應車輛道路運輸證。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執行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制度,對檢測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予通過審驗,不得從事營運。
19.加強對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的監督檢查。各級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定職責,加強對轄區內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緊急切斷裝置安裝情況的監督檢查。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對駕駛人、押運員開展緊急切斷裝置使用和操作規程的培訓。公安部門要聯合質檢部門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嚴格落實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要求。
(六)進一步加強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管。
20.健全制度,嚴格考核。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考核管理辦法》、《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標準符合性技術審查工作規范》,建立分級分類考核制度,在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安裝率、車輛入網率、車輛上線率、車輛在線率、車輛警情處置率、平臺故障以及數據質量情況等方面,對“兩客一危”企業進行考核,并把企業監控平臺運行情況,納入安全評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質量信譽考核,作為營運車輛審驗依據。
21.夯實基礎,提升聯網聯控系統應用水平。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開展“兩客一危”未入網車輛排查整治工作,確保2015年6月底前車輛入網率達到95%以上;加快推進聯網聯控數據完整性建設,確保所有“兩客一危”車輛經營業戶信息、營運車輛信息、從業人員信息、班車線路牌信息等基礎數據完整有效。道路運輸企業要將動態監控系統與車輛調度、客運聯網售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