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各類緊急情況的可能性和對單位的潛在影響,包括由地方應急管理部門所辨識出來的緊急情況。同時應考慮單位內部和社區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通常應考慮下列因素:
(1)歷史情況。本單位及其他兄弟單位,所在社區以往發生過的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危險物質泄漏、極端天氣、交通事故、地震、颶風、龍卷風等。
(2)地理因素。單位所處地理位置,如鄰近洪水區域,地震斷裂帶和大壩鄰近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貯存、使用和運輸企業;鄰近重大交通干線和機場,鄰近核電廠等。
(3)技術問題。某工藝或系統出現故障可能產生的后果,包括火災、爆炸和危險品事故,安全系統失靈,通訊系統失靈,計算機系統失靈,電力故障,加熱和冷卻系統故障等。
(4)人的因素。人的失誤可能是因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訓不足,工作沒有連續性,粗心大意,錯誤操作,疲勞等。
(5)物理因素。考慮設施建設的物理條件,危險工藝和副產品,易燃品的貯存,設備的布置,照明,緊急通道與出口,避難場所鄰近區域等。
(6)管制因素。徹底分析緊急情況,考慮如下情況的后果:出入禁區,電力故障,通訊電纜中斷,燃氣管道破裂}水害,煙害,結構受損,空氣或水污染,爆炸,建筑物倒塌,化學品泄漏等。危險分析應該全面周到,從時間、空間、物質和人員上都要考慮。并且要根據危險對人身、財產、環境和生產經營的潛在影響來確定各類危險的大小,確定哪些風險是重點關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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