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車運仔機構的傳動形式及組成
大車運行機構的傳動形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分別驅動形式(下圖a),另一類為集中驅動形式(下圖b)。分別驅動形式與集中驅動形式相比,其自重較輕,通用性好,便于安裝和維修,運行性能不受吊重時橋架變形的影響,故目前在橋式起重機上獲得廣泛采用。集中驅動形式只用于小起重量和小跨度的橋式起重機。
大車運行機構構成如下圖所示,是由電動機、齒輪聯(lián)軸器及傳動軸、減速器、車輪組、制動器等構成。由電動機經減速器傳動所帶動的車輪組稱為主動車輪組,無電動機帶動只起支承作用的獨立車輪組稱為從動車輪組。當電動機通電后,常閉制動器打開,通過制動輪聯(lián)軸器、傳動軸、齒輪聯(lián)軸器將轉矩傳人減速器內,經齒輪傳動減速后傳遞給低速軸齒輪聯(lián)軸器并帶動車輪組中的車輪轉動,在大車輪與軌道頂面間產生的附著力作用下,使大車主動輪沿大車軌道頂面滾動,帶動整臺起重機運行。
(二)大車運行機構的安全技術
1.制動器
、俅筌囘\行機構必須安裝制動器且應調整得當,以便在起重機斷電后使其在允許制動行程范圍內安全停車,其允許制動行程(又稱制動距離)S制均可按下面經驗公式確定:
式中v大車——大車額定運行速度,m/min。
限制大車的最小制動行程,即制動器不能調得太緊,制動力矩不得過大,以防停車時產生過大的制動慣性而影響大車的運行性能、吊物的大幅游擺及對傳動機構的沖擊影響。
限制大車的最大制動行程,即制動器不能調得太松,制動力矩不得過小而使起重機滑行距離太長,以確保起重機能在規(guī)定的距離內安全停車,防止發(fā)生碰撞事故,起到保護起重機橋架和建筑物免遭沖擊的作用。
、谥苿悠髅2~3天應檢查并調整一次,分別驅動的運行機構,兩端制動器應調整協(xié)調一致,以防止制動時發(fā)生起重機扭斜和啃道現(xiàn)象,使運行時兩端制動器完全打開而無附加摩擦阻力,確保起重機正常運行。
2.行程限位器
起重機端梁上應安裝行程限位器,并相應在大車行程的兩端安裝安全尺,以確保在大車行至軌道末端前觸碰限位器轉臂,并打開限位器的常閉觸頭而斷電停車;同一軌道上每兩臺起重機間也應安裝限位尺,當兩車靠近并碰撞前,觸碰對方限位器轉臂而斷電停車,或安裝防碰撞的互感器,以防止兩臺起重機帶電硬性碰撞事故的發(fā)生。
3.緩沖器與車擋
橋式起重機每端梁的端部必須裝有彈簧式或液壓式緩沖器,并于起重機每條軌道末端承軌梁上安裝止擋體(俗稱車擋),既能防止起重機脫軌掉道,又可吸收起重機運動的動能,起到緩沖減震并保護起重機和建筑物不受損害的作用。車擋嚴禁安裝或焊在軌道上。
4.掃軌板
大車車輪前方應安裝掃軌板,掃軌板之下邊緣與軌頂面的間隙為10mm,用來清除軌道上的雜物,以確保起重機運行安全。
(三)大車運行機構操作時的要求
①為防止啟動時因慣性力而產生的吊物游擺對地面作業(yè)人員及設備的危害事故發(fā)生,要求在開動大車后先回零位一次,然后在吊物向前游擺時再順勢快速跟車一次,以消除吊物的游擺。對于重載,采用此法效果極為顯著,使起車穩(wěn)和行車穩(wěn)。
②為防止停車時的吊物游擺,要求司機應掌握大車的運行特性、制動行程距離,應在預停位置前合適距離回零斷電,使車在制動滑行后停車如操作得當,會做到既平穩(wěn)又準確。
、鄢龅骄o急情況(如碰人或設備)以外,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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