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問題:
今年2月份,我們公司為了慶祝公司成立五周年,舉行了一場慶典餐會。當晚公司的員工們都玩得很盡興。但是一名姓李的職員在向同事敬酒時突然覺得胸悶頭昏,被人攙回座位后當場嘔吐昏迷。當時公司馬上派車將這名職員送往醫院急救。醫生診斷后說,李姓職員是腦血管疾病發作。現在這名李姓職員依然在住院,意識不太清楚,并且癱瘓在床需要人照料。他的家屬向公司提出申請,要求確認工傷,并由公司負擔全部醫藥費。我們想問一下,這種情況究竟屬不屬于工傷呢?
律師解答: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是否屬于工傷有爭議的,應當由個人一方向勞動部門申請認定。李姓職員的家屬可以在進行完工傷認定后,再向其所屬單位要求賠償。關于李姓職員是否屬于工傷,有幾個問題需要弄清楚:一是他吃飯的時間算不算工作時間;二是他飲酒后出現頭暈嘔吐、四肢無力等癥狀能否被認定是由于過量飲酒造成的。因為從你們介紹的情況來看,雖然李姓職員是在酒后出現頭暈嘔吐等癥狀的,但是醫生并沒有確切表示,他病發的原因就是飲酒過量。當然,這些只是對事實的猜測,究竟能否構成工傷,需要勞動部門進行認定。如果職工家屬對勞動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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