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浙江省長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部分升華余家漾樓層施工完畢后,通過楊某組織芮某等人對住宅樓建筑垃圾進行清掃,以迎接驗收。現年57歲的芮女士于去年7月18日開始臨時受雇,打掃衛生。同年7月25日上午,芮女士在升華余家漾4幢一閣樓打掃衛生完畢下梯時,因梯子滑倒,摔倒在地,導致腰1椎體爆裂性骨折、脊髓損傷。因與公司協商賠償未果,芮女士向吳興區法院提起訴訟。
長城公司辯稱,公司與芮某之間并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芮某從事的打掃衛生工作不是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即使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芮某起訴工傷賠償,也應向有工傷認定資格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且芮某受雇于楊某,應由楊某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判
吳興區法院認為,長城公司雇用芮某等人從事其承建完工的住宅樓清掃工作,雙方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芮某在為長城公司從事清掃工作時受傷應認定為工傷。雖然芮某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已不屬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的受理范圍,但芮某仍然依法享有工傷賠償請求權。
近日,吳興區法院作出判決,浙江省長城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給付芮某醫療費、交通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9775.98元。
友情提醒
隨著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市民家中臨時雇用家政人員打掃衛生、照看孩子等情況也越來越多,那么在這期間,臨時雇員一旦發生傷殘事故,雇主要不要承擔賠償責任?從這一案件來看,就算是雙方未簽定勞動合同,雇主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因此,市民今后在雇用鐘點工、保姆等人員時,也要為他們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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