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單位柳某與張某不久前在上班的時候,倆人因為業務關系發生口角并且發生了打斗。在打斗的過程中,柳某被張某打成了重傷。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嗎?咸陽王珉
答復: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柳某這種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傷亡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所以,柳某雖然是在工作時間受到的傷害,但是因為其所受的傷害是與張某發生斗毆造成的,而這種斗毆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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