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日前他在去單位上班的路上遭遇了一次車禍并負傷,他想弄清楚這算不算工傷,可不可以向單位申請工傷待遇。
答復: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張先生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傷害,與第(六)項情況相吻合,屬于工傷范疇,因此可以申請工傷待遇。此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上一篇:丈夫重傷如何獲得應有賠償?
下一篇:退休再聘受傷,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