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機械廠的裝卸工人,但工廠并未給我上工傷保險。在一次工作中,我不慎被貨物砸到腳,造成腳趾骨折不能行走。之后,我請求工廠按照工傷處理此事,但工廠以沒有為工人上工傷保險為由,拒絕按工傷處理。請問,我的損失誰來賠償?
你應當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工廠索要賠償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可見,你所在單位有義務為你上工傷保險,但其并沒有履行義務,導致你在工傷事故后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所以,你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有關規定要求工廠支付你應獲得的各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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