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勞動者在實習期,單位還未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發生工傷,誰來擔責?
答: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實習期納入勞動合同聘用期,勞動者進單位工作,無論是否是實習,單位都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同時辦理工傷保險。如未及時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則屬于企業用人不規范;未給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勞動者出了工傷,由用人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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