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樺甸市交通運輸局文件(樺交運發[2014]11號)《關于印發全市集中開展客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實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司從3月6日至4月5日組織開展以道路客運、旅游包車、城市公交為重點的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活動,結合公司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構建安全發展長效機制的意見》(吉發[2013]12號)和吉林市交通運輸局《全市集中開展客運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吉市交運發[2014]15號)文件精神,以落實道路客運、旅游包車、城市公交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強化道路客運、旅游包車、城市公交安全監管責任和落實隱患排查整治為手段,以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為目標,突出重點,明確任務,集中整治,持續推進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健康穩定發展。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1、道路旅客、旅游包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執行情況;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落實情況、安全專項資金足額提取情況及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情況,安全教育記錄情況;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日常安全檢查情況;是否組織駕乘人員學習了解和掌握道路旅客運輸安全告知制度的內容和要求,客運班車和旅游包車的駕駛員或乘務員嚴格執行安全告知制度落實情況;旅游包車登記(調度)情況(包括承、托運人,運輸起止地及時間,承運車輛牌照號及駕駛員);客運包車、旅游包車報停后,車輛去向情況,是否建立應急預案,對司乘人員交通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及應急演練情況。 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會制度;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防恐應急預案。
(2)、客運駕駛員資質情況。檢查公司對營運駕駛員的聘用和管理,查閱駕駛員檔案,查看營運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與所駕車型是否相符,繼續教育是否落實等情況。長途駕駛員落地休息、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的規定落實情況。是否落實客運車輛交通違法抄告和轉遞制度;超長途班車和夜行班車是否配備雙班駕駛員情況及落實臥鋪客車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情況;是否落實凌晨2時至5時休息制度。
(3)、營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是否建立車輛技術檔案和管理檔案;是否建立所屬車輛隱患排查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是否落實專人負責車輛安全工作,并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記錄、二級維護和檢測記錄及定期參加機動車安全年檢;車輛安全設備(滅火器、救生錘、安全帶)、防滑器具和服務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客運車輛動態監管情況。是否利用GPS監控平臺,加強車輛動態監管,并及時提醒和糾正客運車輛超速和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否有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和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及相應的各種制度;是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也班車和旅游包車進行監控,臥鋪客車落實凌晨2時至5時停車落地休息制度;GPS設備及臥鋪客車視頻裝置是否有效使用;監控日志是否填寫齊全,監控發現的隱患是否記錄、是否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是否進行記錄等情況。
城市公交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公交車隊要認真監督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和從業人員素質符合安全運行的要求。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日常安全檢查、營運動態安全監管、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追究等相關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要按照道路運輸車輛的管理模式,制定嚴格的車輛安全檢查和駕駛員技術考核制度,發班前和收班后實行車輛安全例檢制度。對駕駛城市公交車的駕駛員實行嚴格的技能考核和從業資格審查,確保車輛和駕駛員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運營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要深化隱患排查治理,逐車逐部位排查車輛的安全設施,對存在漏油、漏氣、漏液和電路、管路老化等問題以及沒有配備車輛救生錘和消防滅火器等安全器材的車輛,要立即進行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停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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