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上級部門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2、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日常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爭創達標。
3、編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管理目標,制定、匯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動作標準,并檢查落實情況。
4、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會同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新職工、轉崗和重新上崗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種的培訓辦證工作。
5、負責公司各工程安全備案及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護保證措施的審批,督查落實情況;
6、組織各種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督促并落實整改。
7、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臺帳,指導各級安全管理網絡的具體工作,提高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8、負責公司消防的宣傳教育和檢查指導;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消防設施的配置、維護,定期檢查公司防火情況,整改消防隱患并進行事故調查。
9、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及時準確通報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公司各類傷亡、火災等事故的調查研究,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10、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