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1. 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不斷研究企業(yè)年度安全施工目標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解決項目部重大的安全施工和工業(yè)衛(wèi)生問題,及時總結安全管理的經驗和教訓,使安全管理工作在健康、有序、高效的軌道上運行。為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部、專業(yè)公司各級安全會議。
3. 編制依據
3.1.《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原電力工業(yè)部發(fā)布1996-01-01實施)
3.2《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家電力公司發(fā)布2000-05 -01日實施)。
4. 安全例會的分類
安全例會分為項目部級、安全部門級、專業(yè)分公司級、班組級、例會等。
5. 安全例會的時間安排
5.1.項目部、分公司每月召開一次。時間為公司級例會的第二天。
5.2.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每月召開一次,時間為每周一。
5.3.班組每周召開一次,時間為每周一。
6. 會議主要內容
6.1.安全部門安全會議
6.1.1.參加人員:各單位專職人員。會議由安監(jiān)部門(部長)主持。
6.1.2.會議的主題是各安全員匯報上周工作,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動態(tài),解決存在的問題;總結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
6.2.班組安全例會
6.2.1.參加人員:全班人員(包括外協工、臨時工)會議由班長主持。
6.2.2.會議的主題是檢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設施的布設情況,提出各作業(yè)的危險控制點,對文明施工、違章現象、事故等進行通報。
7. 安全例會的要求
安全工作會議應有完整的記錄,并立卷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