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積極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執法檢查。
2、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積極配合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依法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和安全定期檢驗。
3、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執法檢查,安全管理負責人應陪同并積極協調解決安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4、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是安全執法檢查和安全檢驗工作的第一聯絡人,負責具體配合工作和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
5、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檢驗配合工作。
6、本單位任何人員不得無故阻擾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安全執法檢查和安全檢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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