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工作場所內動土作業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盲目動土而造成停電、停水、破壞采暖系統、供水系統等事故的發生,結合電廠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1、廠區范圍內,本廠組織的管線開挖、基礎砌筑、地下管網檢查等工作。
2、外單位在廠區范圍內,組織進行管線開挖,基礎砌筑等工作。
3、廠區地面堆放50kg/cm2以上的重荷載物件對地下管網的擠壓。
4、推土機壓路機等重型施工機械,在廠區地下管網集中區域,行走對地下管網的碾壓破壞。
二、發電廠地下管網設施主要包括10KV及以上高壓電纜、低壓電纜、廠區給排水系統、廠區采暖系統、廠區生活用水管網、集團綜合供水管網等,其主要分布如下:
1、高壓室西電纜溝出口至廠區西圍墻區域,地面淺層鋪設焦發〈一〉、〈二〉原二機焦554、原工程線555等10KV高壓電纜。
2、水處理車間西至廠區西圍墻區域,南北全線鋪設公司綜合供水管網及廠區主排水管線,全線沿途還有不少橫向管網穿插,為動土作業最敏感區域。
3、供水房至南大門南北向主道西1—4米草坪區域帶,內鋪設二區生活用水管、二區生產調頻水管、給排水管等4趟管線,其中一趟為塑料管。
4、循環水管網鋪設區域。
5、循環泵往東凈水樓前草坪區域鋪設循環水、給回水管兩趟、工業用水管兩趟、生活用水管一趟及采暖用水管,動土作業時必須仔細造線。
6、高壓室至35KV變電站焦發〈三〉〈四〉〈五〉高壓電纜溝鋪設區域。
7、25MW廠區化水車間西側以及車間北側和8萬m3水池中間地段鋪設的電纜,水管網設施
8、其它地下管網圖中明顯的管網集中分布區域。
三、電廠資料管理部門應有各廠區完整的地下管網設施分布圖和地下隱蔽工程竣工圖,并在生產實際中不斷修訂和完善地下管網設施資料。
四、發電廠動土作業管理辦法
1、化水車間負責全廠,給排水管網位置的確認和動土現場監督管理,并在現有地下管網資料基礎上,編制詳細的“地下給排水管網圖”。
2、電氣車間負責全廠高、低壓電纜鋪設位置的確認,和動土現場監督管理并在現有高、低壓電纜地下分布圖的基礎編制詳細的“高、低壓電纜地下分布圖”。
3、汽機車間負責采暖系統管網,化水車間負責地下采暖系統管網位置的確認和動土現場監督管理,并在現有資料基礎上編制詳細的“采暖系統地下管網分布圖”
4、上述三份地下管網分布圖資料一份車間自留,一份報廠資料室存檔。
5、需要從事動土作業行為的,由該項目負責人負責辦理動土證手續。
6、生產副廠長,負責廠區內動土作業管理,接到動土作業申請,生產副廠長應組織電氣、化水、汽機專業負責人,陪同動土項目負責人,共同到擬定動土現場,仔細核對動土區域有無相應的管網設施,并現場分析穿插方案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7、經現場研究可行后,辦理書面的動土手續,動土證上應寫明作業的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施工方法和參加作業人員工作負責人,各地下設施負責人現場考察意見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8、辦理動土證手續后,由動土項目負責人,在現場按動土范圍灑白線確認界限后,組織有關人員實施動土作業。
9、化水、汽機、電氣項目負責人,如在動土范圍內存在相應地下管網設施,應指定專人,現場予以監督作業,以防事故的發生。
10、如現場研究該區域不能動土作業,應根據動土作業目的考慮繞行或其它方案,經現場研究可行后,重行辦理動土證手續。
11、因現場勘察不到位進行動土作業而發生事故的,由相關專業負責人負責,未按動土證說明及未按相關專業負責人意見,盲目施工動土而發生事故的,由動土施工負責人承擔責任。
五、發電廠動土作業一般注意事項
1、廠區西圍墻區域,南北向主道禁止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行走。
2、廠區內,地下管網分布復雜,埋置深度不一,又無專門的地下管溝,為避免施工事故發生,廠區內從事管線開挖等動土作業,只要區域內可能存在管網,就不允許使用挖掘機、裝載機等施工機械開挖。
3、動土區域存在高、低壓電纜又無專門的電纜溝時,當開挖至埋置深度200mm處后,絕不允許使用洋鎬等尖銳利器開鑿,而只能用鐵鍬等工具逐層緩慢開挖,以防損壞電纜層,造成短路爆炸傷人事故。
4、動土區域存在電纜溝、暖氣溝時,盡量繞行或穿插電纜層、暖氣層底部運行。破壞電纜溝、暖氣溝時必須強調作業方法規范,不得損壞電纜、暖氣管網并在穿越后及時封堵。
5、動土區域存在塑料供水管網時,動土施工開挖至埋設層時,不允許再使用洋鎬等尖銳利器開挖,而只能用鐵鍬等物緩慢開挖。
6、如動土區域路線同地下管網相隔很近而又必須施工作業,除在施工前作好周密的安全措施保證外,還必須作好施工應急準備工作,必要時采取臨時斷水、斷電等措施保證動土安全。
7、其它未明確者根據現場動土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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