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針,從技術上預防生產安全事故,規范安全生產管理,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針對不同的施工階段,按下列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工程項目開工前,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采用口頭講解方式,向項目經理部相關專業管理人員和勞務供方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交底》記錄,履行簽字手續。
2、工程分承包方進入現場后作業前,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其進行專項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