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及自動化儀器設備操作、質量管理軟盤,等等;
(18)不符合檢測工作控制、糾正措施、預防措施記錄檔案。
4.2 檔案的管理
4.2.1“中心”、“站”各部門、各崗位人員都應及時整理檢驗工作、質量活動的全部檔案,移交業務辦公室,交接應作記錄,雙方簽字。
4.2.2業務辦公室、檔案管理人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立卷、登記造冊,按檔案保存年限分類管理。
4.2.3檔案的保存期。各類檢驗報告及其原始記錄等檢驗過程質量記錄[即技術檔案中第(2)類]保存期為五年,其余檔案均為長期或永久性保存。
4.2.4檔案的處理。對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