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2004年1月18日下午,叉車司機孫某駕駛公司3噸叉車,執行貨運站玻璃裝集裝箱作業任務,裝卸班組配合裝箱作業,貨運站業務員現場指揮。當作業到14時30分左右是,司機孫某駕車往集裝箱叉裝1500*1800*30。木框包裝(第一箱)玻璃人箱到位將玻璃落箱時,裝卸下人在玻璃沒有墊實的情況下,叉車司機開始倒車抽叉齒,當又齒脫離玻璃包裝叉齒上升時,玻璃傾倒在叉車叉齒上,并將在右側配合作業的一名裝卸工人砸傷,造成左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的原囚是違章操作所致,作業人員穿好安全防護,必須穿戴安全帽和防砸鞋,叉車司機作業時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時刻注意人機安全,叉玻璃箱底部時要慢、準、穩、實,靠、掛實后在作業人員的協同下行至箱內落地楔實,當作業人員退出箱后再倒車出箱,而作業人員恰恰沒穿戴安全防護,在玻璃箱沒有墊實的情況下,叉車司機倒車抽齒,使玻璃處于重心偏離酌情況下傾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指揮人員、作業人員和司機忽視安全,是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整改措施]
1、對直接責任者進行處理;
2、作業班組、現場指揮者、貨運站負責人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要求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去作業;
3、責任單位和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