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布新化學品政策影響評估報告
2003年10月16日,歐盟委員會環境總署公布《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和許可辦法》法案的影響評估報告,預計在未來的11年間,歐盟化學產業因實施經修訂后的該項法案,將產生直接成本23億歐元,遠低于原法案所預計的120億~130億歐元,主要原因是受該法案影響的產品數量由原3萬多種縮減為約1萬種,產量較少的化學品的測試與登記要求簡化,排除聚合物的登記要求及對下游企業的規范也將簡化。該報告指出,實施該法案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利益,估計在未來30年將達到500億歐元。在減少對環境危害的評估方面,由于缺乏數據目前無法作出評估,須在《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和許可辦法》法案實施后,根據各類化學品測試及登記所取得的數據方能進行。
德國職業安全民間服務機構
職業安全民間服務機構是德國國家管理機構和工傷保險機構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種補充,為德國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尤其是為中小企業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保護發揮作用。他們普遍單位規模小;人員素質高,在安全技術、勞動安全、防火、環保以及生產安全方面受過很高的教育;精通安全法律法規并隨時掌握著本業務范圍內法律法規的變化;有完善的服務方式,主動上門服務,為企業提供咨詢,安排安全負責人,設計安全方案,編制數據保護檔案等,還常年跟蹤服務,使每一個客戶成為永久客戶。這些措施贏得了企業和管理部門的信賴。通過他們的工作,使所有被服務企業和單位事故減少,職業安全得當改善,員工勞動保護意識得到提高,設備完好和生產順利。
美國礦場主管人員須知
根據美國礦場安全衛生署發布的安全訊息,2003年美國的金屬和非金屬礦場,已有四名礦場主管人員罹難,其中三名是在執行維修工作時犧牲的。
為了防患于未然,該署特別要求礦場業主做到:設立一定的安全程序,確保主管人員辨識出維修工作可能面臨到的所有危險;分析工作,明示所有正確可行的程序辦法,以期安全順利地完成工作。該署還說,安全的工作程序,對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有妥善的安排,使他們盡量避免暴露于任何危害中。工具、設備和材料的選擇,必須適合從事的工作。礦場業主更須確保所有人員,包括主管人員,在從事工作前,都獲得安全程序的訓練。
西澳洲減少職業司機工作疲勞
應剛在西澳洲生效的保障職業司機職安健的法例條文,西澳洲工作安全局在2003年6月發表了一份職業司機減少疲勞的工作守則擬稿。內容提出一些具體的保障措施要求,例如,編排適當的作息時間以減少因編排不當而造成額外的體力負荷、定期身體檢查(每3年一次)以監察身體狀況、工作途中定時小休(每5小時駕駛須安排20分鐘的小休)等以保障長時間工作的職業司機安全。
荷蘭工作壓力大算工傷
除了休假制度,荷蘭政府還從立法的角度給予雇員多方面的權益保證。從1998年起,每個企業都必須聘請醫療顧問,負責檢查和監督雇主為員工提供符合人體健康要求的工作場所及相應設備。像辦公家具的尺寸、椅子的角度、電腦與人的距離等等,都有詳細規定。員工不可以在電腦前連續工作6小時以上,每工作兩小時必須休息10分鐘等。荷蘭人對于“工傷”的理解也與其他國家不同。在荷蘭,除了肢體重復性勞損算工傷外,因工作壓力過大而引起的抑郁、焦慮、煩躁、失眠等心理疾病都可以算工傷。生病的員工可以在家休息,也可要求雇主進行內部工作調整及改善工作條件等。如果因此而完全無法工作,第一年的休養期,雇主要繼續向員工支付全額工資,一年后,經醫療機構評估,如果員工身體仍然無法適應工作要求,則可進入社會福利系統,領取生病前工資額的70%。
當然,與寬松的休假制度和人性化的法律規定相對應的,是荷蘭人緊張的工作狀態和自覺的工作態度。正是這種有張有弛的工作和休假制度,令荷蘭創造出世界最高的勞動生產率,也創造出豐富多彩的休閑生活。
韓國考慮將上下班時發生的事故認定為工傷
韓國勞動部2003年10月19日表示,就是否將上下班時發生的事故認定為工傷一事,勞動部目前正在研究日本和德國等國家的相關案例。政府將會在考慮到雇主的具體負擔之后,最終為“工傷”確定一個具體的適用范圍。
目前,韓國只把坐班車時發生的事故認定為工傷,但今后將擴大工傷的適用范圍。在發達國家中,只有德國和日本把上下班時發生的事故認定為工傷。但在日本,發生此類事故時,一部分療養費還需由傷者來負擔。
韓國勞動部有關官員表示,如果確定把上下班時發生的事故認定為工傷,那么政府還將出臺相關防范性制度,以防止一些人故意將不在上下班發生的事故也謊稱為工傷的現象。
法國應對突發衛生事件的主要措施
首先,公布相關信息。一旦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發生,法衛生部和衛生監測研究所每天必須通過新聞公告、新聞發布會和政府網站公布發病情況、控制手段、科學研究進展等所有情況。對那些曾與發病區或病人接觸的人員,政府還專門為他們開設24小時值班熱線,答疑并接受報警。
其次,向旅行者提供預防信息。包括向旅行者提出推遲到發病地區旅行的建議;在機場采取跟蹤調查措施;加強對國內相關地區火車、汽車等大型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的消毒工作。
與此同時,將與傳染源有過接觸或有問題人員,統一送到由衛生部指定的專門醫院進行觀察、檢測和治療。衛生部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醫院和急救中心,使醫務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在醫療、急救過程中保證自身健康和安全。
此外,一旦突發情況出現,衛生部將立即派傳染病專家提取有關生物材料,尋找致病因子,力圖盡快找到治療、預防的辦法。
莫斯科地鐵內將裝備專門滅火系統
日前,俄羅斯首都莫斯科市火災監控總局局長符拉季米爾·洛金說,莫斯科地鐵車廂里將裝備專門的粉末式固定滅火系統。
洛金透過莫斯科之聲廣播電臺解釋說,車廂里的某些地方在運動過程中會變熱,甚至可能產生火花。為了避免發生火災,所以在這些地方裝上滅火器,當車廂發熱或有火花的時候,就可以通過滅火器來消除這些可能導致火災的隱患。目前安裝該系統的工作已接近尾聲。
莫斯科市的地鐵系統是該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已運行了70多年。如果地鐵內發生火災,必然導致火車停止運行,影響正常的運輸。
美國化工事故防治中心(CEPPO)
CEPPO的責任
美國環保部門(EPA)的CEPPO在化工事故的防治過程以及環境危機的解決過程中扮演領導和合作伙伴的角色,并可以提供技術支持,CEPPO同時負有向居民告知其所在地區存在的化學危險,并對其進行化工事故的安全教育。
CEPPO的特色
CEPPO與其合作伙伴合作的項目具有極大的靈活性,采取的不是簡單的命令與執行的方式。他們認為保護公眾安全的責任應該主要由國家,各地方政府和企業來承擔。他們相信熟悉地方情況的事故處理人員可以在化工事故防治工作中起到最大的作用。
地方風險,地方行為,地方福利
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預防與治理,只有在地方機構的配合下才能有效的進行。根據《清潔空氣法案》制定的《社區事故處理計劃和知情權法案》以及《風險管理計劃》,重申了地方機構的這一責任。
經驗表明,當地方有關責任人能夠通報信息,并參與環保的決策制定工作中時,事故防治工作就會取得成效。因此,CEPPO與眾多的聯邦、國家、地方以及部落一級政府,各企業、環保機構、工會組織以及社區機構都有合作,目的是更好的了解化學危險品對各個社區造成的威脅,更好的控制和降低這些風險,并且更好的處理緊急事故。
為保障安全而進行的合作
CEPPO與國家級機構以及各地方機構進行合作,開發新的、高效的事故處理辦法。CEPPO同時也協助地方緊急事故處理委員會(LEPCs)和國家事故救援委員會(SERCs)進行事故防治工作,其中包括領導指揮、頒布規章制度、進行技術指導以及幫助LEPCs和 SERCs建立自己的緊急事故處理系統。
CEPPO憑借其與政府、企事業單位、公眾以及各種救援組織之間建立的關系來獲得化學危險品事故的第一手情報,并且通過地方緊急事故處理委員會參與到地方事故處理的過程當中。
CEPPO也同國家救援小組有著緊密的合作,幫助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更好地預防和處理事故。國家救援小組由16個聯邦機構組成,他們在涉及到污染問題的緊急事故救援工作中分別承擔不同的工作。
當發生重大化工事故時,環保部門同職業安全健康局以及化學品安全調查委員會合作,調查事故原因并努力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更好的客戶服務
CEPPO努力地了解客戶和環境的需要,希望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企業共同參與到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執行過程當中。CEPPO的項目開發人員編寫規章制度,并為社區的企業和事故救援組織提供技術支持;CEPPO的項目執行和協調人員的工作是確保合作伙伴能夠參與到制定計劃的過程中來。CEPPO的最終地努力就是要教育所有的負責人,并且與合作伙伴們保持密切的接觸,讓他們為CEPPO的計劃做出有利的貢獻。
CEPPO的網站上有關于《社區事故處理計劃和知情權法案》及《清潔空氣法案》的各種鏈接,同時還有最新的化工事故信息,以及對各種與化學危險品有關的出版物、規章制度、會議日程的介紹。該網站同時還建立與其他數據庫的鏈接,幫助管理者、企業、國家事故救援委員會、地方緊急事故處理委員會以及公眾更好地了解化工事故的防治辦法。
CEPPO發展里程碑
1990年《清潔空氣法案》滿足了公眾的防治社區內化工事故的要求。根據有關規定,社區內的企業必須向政府和環保部門匯報他們的化學品風險管理工作以及事故防治工作。CEPPO與其合作伙伴合作開發了各種防治化工事故的項目。
風險管理計劃(RMPs)
由工業企業于1999年6月提交,主要是向公眾和CEPPO匯報他們的事故防治工作,包括如何安全使用以及管理化學用品。
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在網上可以看到風險管理程序的簡介。這些資料對于環保部門、國家和地方政府、社區組織以及公眾了解他們所在地區的化學危險品風險很有幫助。
反恐怖主義
類似在日本東京發生的投毒事件引發了有關部門的注意。要求各地方緊急事故處理計劃一定要把這一點考慮在內。盡管美國政府設有處理偷渡事故的專門機構,國家以及各地方事故處理機構也應該做好這方面的準備。CEPPO正在同社區合作,尋求地方事故處理機構對投毒事故做出快速反應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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