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分析
1、非煤礦山總量
截至 2007 年底,全國共有非煤礦山 94753 座,其中:金屬礦山 8395 座,非金屬礦山 83431 座,其他礦山 2927 座。2007 年,全國共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6087 座,另有 8919 座在建礦山。
2、事故基本情況
據統計,2007 年,全國非煤礦山企業共發生傷亡事故1861 起、死亡 2188 人,同比分別減少 11 起、89 人,下降0.6%和 3.9%。其中發生一次死亡 3-9 人的重大事故 79 起、死亡 301 人,同比分別增加 4 起、25 人,上升 5.3%和 9.1%;發生一次死亡 10-29 人的特大事故 2 起、死亡 46 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 19 人、上升 70.4%;未發生一次死亡30 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但非煤礦山傷亡事故總量過大,重大、特大事故多發的勢頭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現象嚴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3、廣西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
2006 年,全區非煤礦山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18 起,死亡 138 人(全年控制指標 137 人),其中:持證礦山事故 107起、死亡 122 人,非法采礦事故 11 起、死亡 16 人;地下礦山事故 53 起、死亡 63 人,露天礦山事故 65 起、死亡 75 人;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4 起、死亡 12 人。事故總量排在全國第七位。
2007 年,廣西非煤礦山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63 起,死亡 167 人(全年控制指標 133 人),同比分別上升 42.9%和31.5%。一次死亡 3 人以上事故 4 起、死亡 12 人。事故總量排在全國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欽州、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等 8 個市死亡人數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標。采石場事故居高不下。根據最近三年事故統計,廣西小型采石場(含建筑型材開采)2004 年死亡人數達 97 人、2005 年死亡 90 人、2006 年死亡 64 人,采石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約占全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 50- 60%,采石場事故已構成廣西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主體。坍塌事故成為非煤礦山“第一殺手”。2004 年至 2006 年,全區露天礦山坍塌事故分別死亡 77 人、67 人和 44 人,分別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45%、44.4%和 29.7%,約占全區非煤礦山事故死亡人數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
1、從事故發生時段分析
從全國范圍看:1 月、2 月重大事故最少,3 月份以后開始逐月增加,8 月份達到最多。1 月、4 月、8 月、9 月、11 月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5 月、6 月、10 月、12 月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 月份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均持平;3 月、7 月事故起數同比持平,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
2、從事故發生地區分析
2007 年 79 起重大事故,發生在云南、貴州、四川等 21 個省(區),其中:云南、貴州、四川、湖南 4 省共發生重大事故 33起,死亡 132 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 41.8%和43.9%。11 個地區(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海南、西藏、重慶、青海、寧夏、新疆兵團)沒有發生重大事故。云南、貴州、四川、湖南等 10 省(區)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陜西、廣西、安徽、遼寧、山西、新疆 6 省(區)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有所下降。
3、從經濟類型分析
79 起重大事故中,有 52 起發生在私營企業,共造成 207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 65.8%和 68.8%;有 14 起發生在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共造成 48 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 17.7%和 15.9%;有 6 起發生在集體企業,共造成 20 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 7.6%和 6.6%。此外,非法開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 7 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開采導致的,共造成 26 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 8.9%和 8.6%。
4、從行業分析
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最多的是非金屬礦,共發生 34起,死亡 134 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 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屬礦,共發生 31 起,死亡 117 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 39.2%和 38.9%。
5、從事故類別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頂片幫等 3 類事故,共發生 53 起,死亡 201 人,分別占重大事故總起數和死亡總人數的 67.1%和 66.8%。其中坍塌事故 28 起,死亡 107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 35.4%和 30.5%。坍塌、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另外,2007 年還發生重大事故 2 起,死亡 46 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 9 人。其中:內蒙古包頭市壕賴溝鐵礦“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 人;遼寧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11.25”潰壩事故死亡 17 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1、中西部地區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薄弱
從事故總量、事故地區分布情況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這些地區多數還依靠礦產資源發展經濟。同時,又存在著礦山企業規模小、數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術裝備水平低、生產工藝落后、對從業者培訓不到位、專業人員匱乏、監管缺位等問題,這是造成事故總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礦業秩序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來各類礦產品價格上漲,礦業開采利潤空間很大,在高額利潤的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業鋌而走險,在沒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盜采礦產資源或無證非法開采時有發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現象嚴重
業主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短期行為嚴重,違反設計組織施工生產,導致了重大事故的多發。采石場重大事故多發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尤其是邊坡坍塌、山體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分臺階開采或者開采臺階過高造成的。
4、企業應急處置不當,導致次生事故多發
尤其是一些地下礦山企業,對炮煙中毒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沒有制定應急預案或者雖然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束之高閣,沒有對職工進行應急培訓,也沒有組織演練,職工缺乏應急救援常識,不熟悉救護的基本方法,致使發生炮煙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情況多發。
5、企業超能力生產,未嚴格執行 " 三同時 " 制度
從冶金、有色企業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對項目立項審查把關不嚴,企業不嚴格執行關于設計、施工、監理、項目管理和竣工驗收、試車等相關規定,未能按照規定履
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以致這些企業的安全生產先天不足,給日后生產留下了重大安全隱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項目發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監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縣級安全監管力量相對薄弱,人員數量少,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更少,特別是機械通風、尾礦庫、冶金、有色方面的專業人員嚴重短缺,加上經費和裝備不足,現場監管缺位問題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監管力量與監管任務嚴重不匹配,工作中難免顧此失彼而出現問題,這種局面直接影響到安全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
針對上述分析,我們必須從非煤礦山企業的實際出發,以《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企業考評辦法及標準(試行)》為依據,把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因此,必須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學習,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自覺性
由于一些非煤礦山企業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責任措施不到位,規章制度不健全,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致使各類事故多發。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和發展,使企業生產始終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狀態。要提高對開展這項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抓好企業安全質量工作的自覺性。
2.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指導思想主要是認真落實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面加強企業安全質量工作,促使企業建立自我約束、不斷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按照這一指導思想,企業要依據規定,制定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目標,使企業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安全生產面貌從根本上得到改善。
3.構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必須構建和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要明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目標;要分解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責任,把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企業的各個崗位,形成層層把關負責全員參與的責任體系;要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網絡和監控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做到處處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質量工作始終處于有效的監督控制狀態;要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檢查、每季考評、半年總結、全年評比的安全質量考核制度;
4.堅持 " 三個結合 ",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發展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要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相結合;要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要與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相結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五、結語
實踐經驗表明,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和發展。強化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使企業加強安全質量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安全質量標準化就是保證企業各個生產崗位、生產環節的安全質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等規定,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滿足職工群眾安全、文明生產的愿望。
上一篇:煤礦安全的根本在人
下一篇:安全生產與煤炭企業安全事故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