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5日上午8時許,A開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位于某地段電纜管道土建工程工地上,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死一傷。
一、事故經過
2010年9月25日上午8時許,A公司施工人員在該地段進行管道鉆孔作業。施工人員邱某、陳某、何某等在鉆頭一方作業,金某等在鉆機控制臺一方作業,鉆機操控室與鉆頭相距120米左右,兩頭通過對講機進行聯絡。作業時,因鉆桿被卡住轉不動,要將鉆桿往鉆機方向收回換個位置重新打孔。將鉆桿收回先要拆下前端的擴孔器。因擴孔器在管道施工坑內管子鉗放不下,需要將轉桿再往離鉆機操控室方向前進,使擴孔器離開施工坑才能用管子鉗進行拆卸作業。于是,陳某等人就通過對講機通知鉆機操控室,要求控制室開動鉆機將擴孔器退出施工坑。控制室操作工金某接到通知后操作鉆進轉動鉆桿。機器開動一段時間后,鉆桿再次被卡住轉不動。金某繼續操作鉆機,準備通過鉆桿的順轉和逆轉使卡住部位能夠松動。這時,邱某和陳某見鉆桿停下,以為控制臺已經將鉆機停止,二人均未用對講機聯系進行確認,就各拿了一把管子鉗,將管子鉗卡在鉆桿上拆卸擴孔器。而控制臺的操作工金某未收到停止鉆機的通知,還在繼續操作鉆機。金某通過反復多次的順轉和逆轉鉆機后,鉆桿轉動起來。轉動的鉆桿帶動管鉗子擊中了正在拆卸擴孔器的邱某和陳某。邱某被管子鉗柄擊中頭部后倒地,陳某被擊中臉部受傷。站在邊上的何某見狀,立即跑向操控室并呼喊:“人都打在地上了!”,金某聽到后立即把機器停下來,并撥打“110”、“120”電話報警、求救。“120”救護車趕到后,經急救醫生現場急救確認邱某已當場死亡,陳某被送往醫院治療。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邱某、陳某安全意識淡薄,在作業過程中對危險性認識不足,在使用管子鉗拆卸擴孔器時,二人均未及時聯系鉆機操作室停機,冒險作業,導致被鉆機通過鉆桿輸出的動力帶動的管子鉗擊中,是造成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邱某、陳某未佩戴頭盔等安全防護用品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二)間接原因
1、A公司未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導致員工安全意識淡薄。
2、A公司未指定專人負責二個工作點之間的聯系協調,造成各作業人員分工不明、職責不清,缺乏對作業現場的聯系和了解。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強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負責人嚴格履行職責,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二)A公司要進一步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杜絕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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