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單位這幾年效益一直不錯,前幾天興沖沖上北京買了一部新車。誰知天有不測風云,就在他開車返回的途中,出事了。
那天是個星期天,他早晨九點從北京市區出發,因為堵車,上了八達嶺高速已是上午十點半;駛入河北境內時,高速公路因前方發生車禍而封閉,又改行108國道;中午十二點,他在路邊的一家飯店吃了午餐;飯后繼續上路,這時天空下起了小雨。新車性能好,再加上他回家心切,車速不由得有點快;就在他駛過一個村莊時,前方突然有個小孩橫穿馬路,緊急剎車時車輪打滑,轎車沖下路基,翻人了路邊2m多深的水溝。結果新車嚴重受損,所幸人只受了輕傷。“我真是倒霉透了”事后他對我說,“按說我的開車技術并不差,開車十幾年別說大事,就連個小磕小碰都沒有過。那天要不是那個小孩突然橫穿馬路,要不是下雨路滑,要不是當時車速有點快,要不是在北京堵車耽誤了時間,要不是高速公路封閉,甚至要不是我在路上吃那頓飯,怎么會出這樣的事情!”
是啊,在這起現實生活中很常見、也并不十分嚴重的車禍里,竟然有那么多的偶然因素。當這樣的事情降臨到我們頭上時,我們往往以為這實在太巧合、太偶然、也太冤枉,這并不是我們的錯,純粹是運氣不好,倒霉罷了。但是,有一個數據卻很驚人:2004年,全國發生各種交通事故517 889起,造成107 077人死亡!這個血淋淋的、幾乎接近于一場大規模戰役的死亡人數,難道都是僅僅出于偶然?!
在我們的企業里,每年也會發生很多這樣大大小小的事故,有時也有死亡的陰影伴隨著我們。當周圍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遠離我們的時候,我們會扼腕嘆息,會為死者悲痛惋惜,會對他的父母妻兒寄予深深的同情;分析事故的時候,我們也總會找到很多直接、間接的原因,其中也有很多的偶然因素。但是,我們是否想過,當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隱患交叉、重合的時候,事故的發生已經不再是偶然,而是不可避免的必然。更可怕的是,在事故發生的瞬間,我們除了本能的求生欲望之外,根本無法掌握和控制它的后果。
我們的礦山,每一個現場生產崗位都有完備的安全規程,而幾乎每一條規程的背后,都有血的教訓和災難。可悲的是,我們可愛的工友,卻常常抱著一種僥幸的心理,把那些出于對職工生命的愛護、充滿溫情關懷的所謂“教條”置之腦后、視同兒戲。有的司機不認真檢查設備,有的維修工對工作場地的隱患熟視無睹,有的人有開快車的愛好,有的管理人員經常違章指揮,有的職工經常違反勞動紀律,不少人存在長期性、習慣性的違章現象。而對安監人員的監督檢查和違章處罰則牢騷滿腹,有抵觸情緒。誠然,并不是每一次違章都會被發現,也并不是每一次違章都會釀成事故,一些職工因而產生麻痹思想,對自己的不安全行為習以為常,對他人的違章行為也視而不見。其實,這里面純粹是僥幸心理在作怪。美國著名的安全學家海因里希經過對大量事故案例的調查分析和統計,提出了著名的“300:29:1”事故概率理論:在300次不安全行為中,有29次會造成輕微人身傷害,有1次會直接導致死亡事故。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如果一個人老是頻繁違章,老在冒險,誰能保證他的運氣就老是那么好,老是不出事呢?而在事故發生之后,又怎能簡單地把事故的原因歸罪到“偶然”二字呢?
我們老在講“安全第一”,也沒有人不愛惜自己的生命。畢竟,生命對于每個人只有一次。同時,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的生命并不僅僅屬于自己,自身之外,我們承擔著太多的家庭與社會責任。“安全第一”的前提在于“預防為主”,任何一個單位,如果不重視為職工創造必要的安全作業條件,不重視“三違”的查處、隱患的消除和管理漏洞的堵塞,就等于把職工的生命托付給了上帝;任何一位職工,如果在崗位上不能做到遵章守紀,就是對自己的生命和家庭的幸福極端不負責任的表現。如果這樣,那么出事將是必然的,不出事反而是偶然的了。
面對安全這個莊嚴、神圣而又沉重的話題,讓我們改掉所有的不良習慣,永遠告別“三違”,摒棄害死人的僥幸心理,為了您的生命和健康,為了您美滿的家庭,為了您來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也為了深愛著您的父母妻兒在家中對您平安歸來的永久期待。親愛的工友們,為了您一生的平安,讓我們永遠牢記:
三違不除,永無寧日!
隱患不除,永無寧日!!
僥幸不除,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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