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一些發達地區事故總量居高不下,一些欠發達省份重特大事故頻發,究其原因,主要是:長期以來,我國安全生產工作基礎薄弱,企業自我約束機制不完善,技術裝備比較差,安全生產科技水平不夠發達,職工技術素質不高,包括企業經營管理者在內的企業員工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比較淡薄。但同時也與多年國家和企業安全欠賬、安全投入嚴重不足有直接關系。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初步統計,目前僅國有重點煤礦“一通三防”欠賬就高達40多億元。
一、當前安全投入的現狀
為了保證國有企業改善勞動條件的資金,國務院曾于1979年規定“企業每年在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費中提取10%~20%(礦山、化工、金屬冶煉企業應大于20%)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如能堅持這樣做,用不了多少年我國企業的勞動條件必然會有一個很大的好轉。但是,1993年新的會計制度實行后,取消了這個規定。按照新財務制度規定,企業在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過程中發生的勞動安全措施有關費用,直接計入在建工程成本,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勞動保護費用直接計入制造費用。新制度使勞動安全措施經費不受任何比例限制,應該說,改善勞動條件的費用來源比改革前有所拓寬。但實際上,由于各種原因,企業用于安全措施上的費用卻相對減少。20世紀80年代我國年均安全投入占GDP的1.1%,90年代則占GDP的0.7%。
效益好的國有企業每年還能有一部分安全資金投入,但也在逐年減少。微利虧損的國有企業,安全衛生投資很少或根本不投資。2002年黑龍江雞西礦業(集團)公司連續發生“4.8” 東海礦和“6.20” 城子河礦兩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48人死亡。其深層次的原因是:公司基礎工程、設施欠賬嚴重,其中安全欠賬就達1.46億元。城子河煤礦屬于高瓦斯礦,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進行瓦斯抽放,但以前的瓦斯抽放系統由于經濟困難被棄置,所以根本不進行瓦斯所放,埋下了重大事故隱患。
許多鄉鎮、私營企業,由于重效益、輕安全,只顧眼前利益,忽視長遠利益、甚至要錢不要命,在安全投入上不僅不重視,而且投入嚴重不足。往往使用一些陳舊或城市淘汰的設備,設備帶病運轉,超負荷使用情況嚴重。有的企業雖然安裝了防塵、防毒和安全防護措施,但大多十分簡陋,達不到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一些鄉鎮、私營企業在新建、改建、擴建、引進工程項目時,沒有按國家規定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驗收投產。可以說,許多非公有制小企業從開工第一天起,事故隱患、塵毒危害等問題就嚴重存在。據我們調查,浙江省永康市7000多家私營企業使用各類沖壓設備11549臺,僅2002年1~11月份該市醫療機構接診工業制造所致斷肢、斷指外傷住院或手術就達813人。
不少外資企業急于收回投資成本,獲得利益回報,對包括安措費在內的非經濟效益性的資本投入不重視,安全投入同樣不足,使企業早已存在的事故隱患越來越嚴重。
二、解決安全投入不足的對策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目標是經濟效益,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勞動安全衛生資金投入一般不能直接帶來經濟效益。因此,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資金投入不能僅僅靠企業自己的意愿,必須有企業以外的影響和約束,并運用經濟杠桿來調動企業進行安全投入。
1、提高對加大安全投入是落實“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
中國地質大學工程學院院長、著名安全經濟學專家羅云教授在《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關系》的課題報告中指出,在安全經濟學上,預防性的投入產出比遠遠高于事后整改的比例是1∶5,這是安全經濟的基本定量規律。長期以來,我國一些地方和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到安全投入成本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單純追求經濟效益,而置安全生產于不顧。事實上,安全投入搞得好的企業不僅事故少而且企業效益也好,與此相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或者在安全生產上不投入的企業和行業,即使一時能夠收到可觀的經濟效益,但也不會長久,一旦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輕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重則破產倒閉。安全就是效益,這是所有企業經營者應該建立的安全經濟觀,并要充分認識到加大安全投入是預防為主的重要前提。通過加大事先的安全投入,把事故和職業危害消滅在萌芽狀態,是最經濟、最可行的預防或減少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有效手段。
2、采取切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的落實
安全投入的重要性,概括地說,它是企業生存、發展、興旺的大問題。要扭轉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企業必須加大安全投入,以實現本質安全。安全投入的方向,主要有4個方面:
第一、基建安全投入。新建企業要做到設計到位、建設到位、驗收到位,為廣大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安全生產條件,這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必備環境,不能“先天不足”。
第二、技改安全投入。老的企業要舍得投入,改造廠房,完善設備和設施,改進生工藝,提高安全生產系數。要克服短期行為,不重視安全投入,不及時治理事故隱患,日積月累,安全欠賬越積越多,后患無窮。
第三、安全科研攻關投入。要集中有限的資金,搞好安全科研攻關活動。特別是要加大事故預防的科研攻關。如煤礦瓦斯抽放和監測監控的科學技術手段;危險品生產、運輸和儲存中的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技術;鍋爐等壓力容器失效預測和爆炸的預防技術;公路、鐵路、水運、民航等交通事故的預防技術等等。加大安全投入,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生產設備、設施、是實現安全生產、有效避免事故發生的根本所在。
第四、求援裝備的投入。事故一旦發生,使用精良的求援裝備,可以及時將遇險人員救出,可以將發生的事故控制住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重視以人的因素為主的投入
一般認為,安全投入是單純指直接的物質投入,其實應該包括兩個方面的投入:一是直接用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事故隱患),改善勞動環境和條件為主,提高物質安全的資金投入。二是用于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解決人的因素為主的人力資源、人員素質的資金投入。因此,在強調企業加大物質安全資金投入的同時,也要重視以人為主的資金投入。如加大安全教育培訓的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普及活動等。只有廣大從業人員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才能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從而為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好轉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礎和群眾基礎。
4、加大對安全投入的執法力度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分別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以及勞動保護投入和安全培訓投入,都作了規定,從法律上解決了安全生產投入應該是誰經營、誰投資、誰負責的問題。同時,還建立了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的約束機制。因此,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對達不到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又不投入資金的企業,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同時,要予以經濟處罰,并且處罰的金額應大于治理隱患所需資金。處罰所得款應實行專項管理,并在有效的監督機制下用于隱患治理。
5、激勵和幫助企業加大安全投入
政府在稅收、信貸等方面,對企業科技進步、采用先進工藝裝備及治理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方面給予支持,促使和激勵企業保證對勞動安全衛生方面投入資金。同時,可借鑒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設立“安全基金”的做法。資金可由經濟效益好企業資助,設立“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幫助那些確實無力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專款專用于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建立健全一種互幫互助的良好機制。
6、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
維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首先必須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這是最大的維權。《工會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賦予了工會組織監督企業安全生產的權利,把促進企業加大對安全生產的物質投入和以人的因素為主的投入,作為工會維權的重要職能和群眾監督的重要內容。監督企業的安措費的使用情況,檢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合理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議。如果企業的安措費使用不合理,要通過民主渠道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從而與企業經營者一起,共同維護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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