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井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在生產過程中化工,電氣及各種機械等設備的運行安全,加之作業環境的客觀現狀,存在著許多不可預測的安全隱患。在我們的工作中有許多安全問題,安全監督員時刻提醒我們一定要多留神,不能在井場里點明火,進入井場一定要系好穿戴好勞保護具等。這些都是加強安全的必要措施。我的體會是:
一、以人為本,超前教育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前提。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群眾性地工作,并非領導在會上講一講,把措施往紙上訂一訂,將制度往墻上貼一貼就完事大吉了。而是要動員人人參與,預防為主、超前教育,真正把安全工作建立在最廣泛的職工群眾基礎上,達到警鐘常鳴,才能杜絕事故,堵塞漏洞實現安全生產之目的。
1、超前教育經常性。只有正確的安全理論,才能有規范的操作行為,否則,一個不懂安全知識,缺乏對安全重要性認識的人,讓他實現安全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必須采取脫產培訓與業余培訓學習相結合,全面學習與重點學習相結合,獻身講解與典型事故剖析相結合等方法。例如,為了讓“三違”人員通過親身講解,受到安全教育、組織“三違”人員到基地看看我們以前受過工傷的職工;并讓這些職工本人談談自己違章操作導致終身殘疾,給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幸的血的教訓以及給企業造成的重大影響和經濟損失。通過切身教育,使“三違”人員上了一次生動的安全教育課,進一步強化了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安全工作的使命感。
2、思想疏導針對性。在搞好超前教育經常性的同時,還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所有“三違”者和“不放心職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導工作,使其提高認識,同時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使其接受教訓,達到一次受痛永不在犯的效果。對于“三違”人員和安全不放心人進行思想疏導,隊長、隊干部、黨員、安全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共同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只有這樣才能讓反面典型轉化,鞭策后進,有的放矢的開展好安全教育工作。
二、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是基礎。
鉆井生產過程中,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重要、復雜、艱巨的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假,在工作中稍有疏忽或者思想麻痹,就有可能釀成大錯。我們既然制訂了安全生產各個環節的操作規程,那么就要嚴格按照制度執行,進行嚴考核、嚴兌現。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樹立起安全工作的權威,才能做到令行禁止,確保安全生產。
三、轉變安全價值觀,培養良好的習慣。
1、以前我們的鉆井生產存在蠻干的歷史,“即使少活20年,也要拿下大油田”是那個特定時期的特殊戰斗口號。而現在我們需要的是生命高于一切“以人為本”的思想。戰爭和特定的歷史條件,讓我們的生命如草芥一般無足輕重。在祖國發展、繁榮富強的今天我們是祖國的建設者,我們更要用“我要安全”來武裝自己,更好為祖國大建設添磚加瓦。在企業安全生產活動中,人們通常把管理者對員工提出安全規范要求稱之為“要我安全”,而把員工的自覺安全行為稱之為“我要安全”。兩種提法,不僅表述了語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實現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樣。“要我安全”,是從客體出發,由外因發出安全生產約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題,最終達到生產安全;“我要安全”則是從主體出發,由內因產生安全生產的動機,主觀能動地實現安全生產。從管理角度來說,“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證統一的關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動力;“我要安全”是內因,是根據。兩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從不同方面對實現安全生產起到推動或決定作用。
2、所謂“習慣”,就是由于重復的練習而鞏固下來的并變成需要的行動方式。良好的習慣有利于個人的和集體生活的安排,不良習慣則起負面的影響。
知識,需要我們去學習,但學習需要我們去轉換為良好的習慣和情操。安全亦是如此。知識需要我們去實踐,安全的實踐卻是血淋淋的,不發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叫實踐嗎,看看我們身邊那消逝和摧殘的朵朵生命之花。
四、安全為天就是生命至上。
世界上什么東西最寶貴?毫無疑問,是人的生命。世界上失去什么最令人痛心?勿容置疑,是親人的生命。每個人來到這個美麗的地球上,都是幸運的。短短的一生間,只要生命不息,都可以盡情享受到新鮮的空氣、溫暖的陽光,享受到親人的關愛、子女的孝敬,享受到日新月異的生活,憧憬一個又一個美好的希望。
但是,非常痛心的是,多少年來,我們的一個又一個事故奪去了鮮活的生命,每一個寶貴生命的離去,都是一個家庭永遠痛苦與沉重生活的開始。一個男人走了,他年輕的妻子從此被人們稱為寡婦,他幼稚的孩子從此失去父愛,他年邁的父母從此失去依靠,這豈是多少金錢可以彌補得了的。漠視安全隱患與見死不救又有何分別?一切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漠視隱患的,大多是因為僥幸心理的驅動,極少數是因為無知的結果。只要我們真心關愛職工的生命,視生命為第一,一切從生命的角度去考慮,違章行為和現象就會大幅度下降,生存的希望就會大幅度上升。把普通百姓視為草民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其本質是以人為本的。
現在,中央政府對各級地方政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真正體現了關愛老百姓生命,以人為本的人權理念。我們要搞好安全生產,缺少的不是制度和法律,而是在制訂這些制度的過程中缺少了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這一理念。我想,假如我們在考核各級領導的效益工資時也引用安全一票否決制;規定在安全隱患沒有處理好時,有權停止作業,企業必須支付職工的基本生活費;對產生違章行為、漠視隱患的源頭來個釜底抽薪,那是否會對安全生產有直接的促進作用呢?人,雖有窮富之別,但生命的價值同等!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我們人類。生命是最寶貴的,生命是最神圣的,關愛生命,是我們每個人,特別是我們各級領導的神圣而崇高的職責。職工俗稱領導者們為父母官,我們就應該從心底里把職工的生命看作是自己親生兒女的生命來關心、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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