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層呆久了,常常發現這么一種情況:當一些班組中的操作人員發生了違章行為時,雖然基層安全員多次勸告制止,但往往費盡口舌也無濟于事。違章人員根本不把他們的話當回事,即使安全員拿出規章制度來規勸,也說服不了。最后,驚動了上級有關部門,在領導干預之下,才制止了違章行為。這樣的事例多了,有人便把領導的指示當作尚方寶劍,希望領導的“金口”多吐“玉言”。
領導的金口真可謂“金口”,玉言也真稱得上“玉言”了。可惜,這樣的機會在現實生活中畢竟少了些。主管部門領導不可能時時刻刻都盯在現場,趴在工地。從此一角度講,“金口玉言”雖然效率高,威力大,但因其使用的概率小,其作用便小了許多。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從另一方面看,不依靠安全規章制度約束職工的違章行為,反通過特殊渠道比如領導的干預來解決問題,對違章單位而言,即使解決了也不光彩,特別是那些違章職工。領導發現下屬有違章行為,固然要批評教育,促使其盡快改正,但也要認識到,不依靠安全規章制度去加以管理,單憑領導發號施令,終究會陷入“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泥潭。何況,違章者為了一己利益,為了省事省心,往往會利用領導者的“金口玉言”為其不安全行為蒙上一層合法外衣。
“金口玉言”因其出自領導者之口便金貴起來。這里,需要弄明白的是:對違章行為的制止甚至處罰,究竟應該誰說了算,是領導還是規章制度。要建立一個責權分明、按章辦事的工作機制,創造一個有章必守、違章必究的良好工作環境,就必須維護規章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尊重安全規章制度。至于“金口玉言”,倒不妨少一些,即使偶而為之,也應當加以辨別和監督,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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