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違章才是硬道理
2007-12-10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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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業對待違章,通常都以“說服教育”為主。如某某進入作業現場未戴安全帽,安監人員或領導常常告誡其“下不為例”,并令其戴上了之。進入作業現場戴不戴安全帽,似乎是一種無關要緊、雞毛蒜皮的小事,可萬一有重物墜落擊頂,那可就是要命的大事了。扼制違章,制度才是“硬道理”。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用制度去制約人的行為,反對違章才能卓有成效。“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根據工作中經常出現的違章行為,制定出相應的制約制度十分必要。如發現有人未戴安全帽進入作業現場,就可以制定出一條“勒令其下崗學習安規一周,并處以罰款”的條文。讓當事人嘗到“苦頭”,就不愁他不改。實際工作中,還可針對其他違章行為,如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隨意在作業中的吊車下行走,安裝接地線不認真進行驗電,低壓操作不戴手套等,制定出相應的懲罰條款。越細越好,不要怕麻煩。
制度形成了,還要看執行。有道是“贏在執行”,如何執行呢?首先要求領導干部以身作則,帶頭執行。其次安監人員要加大監督力度,發現違章就要照章行事,絕不能姑息遷就。同時要把制度的執行提高到法的高度。應使職工認識到,違章就是違法,就是違背了安全生產的客觀規律,就要受到懲治和處罰。讓職工樹立起“執行制度必須一絲不茍”的觀念。只有這樣,違章才能得以遏制,安全才能得以保障。
當然,在執行制度的同時,適當進行“說服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攻心為上”,制度畢竟是外在的約束,讓職工真正認識到違章的危害性則可以使其更加自覺地遵章守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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