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操作,現在的確已經成了分析安全事故“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主要原因了。甲企業未對新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就安排上崗,致使氯氣泄漏時員工不知所措,造成多人中毒,最終的原因分析是“違章操作”;乙集團公司員工從脫焊的旋梯上掉下來摔死,也將責任算在“違章操作”上;還有導致200多人死亡的開縣井噴事故,原因還是工作人員“違章操作”……在很多故事中,我們不排除有違章操作的行為。但我們的各級管理人員是否想到,在設備老化、沒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如何操作才不違章呢?在員工未經培訓,連起碼的生產操作常識都不懂的情況下,如何應對突發事故呢?沒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生了事故又怎么算是違章操作呢?
出了事故,原因是“違章操作”,責任自負,企業僅僅賠償一些撫恤金就萬事大吉,設備還是那些設備,生產照開不誤。這算什么分析原因?可以說,“違章操作”已經成為我們某些企業主和上層領導遮掩管理漏洞的一個絕好借口。不把這塊遮羞布逃開,屢防不止的安全事故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重視。
所以,別用“違章操作”遮掩管理漏洞,應該認真地追究下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是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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