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7年2月11日16時15分。
發生事故地點:神頭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勞動組織不合理。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機運站對60t塔吊伸臂進行解體,用一輛大眾牌汽車作為臨時工作臺。工人分四個小組,每組人,分左右兩側同時拆卸伸臂四個連接處的螺栓,先拆完伸臂第二、三節上部法蘭螺栓,下部還有三條螺栓(有兩條無帽),然后由30t門座吊吊住嘴,進行嘴螺栓拆卸。當拆完最后一條螺栓, 嘴與伸臂分離的同時,伸臂第二節與第三節連接處上部張口150mm,伸臂頭突然下沉,在汽車上的李xx砸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沒有制定具體施工方案和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法不當,施工組織混亂,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勞動組織不合理,把塔吊伸臂解體的高難度任務交給缺乏施工經驗的機運站去完成,而代班長還是第一次組織伸臂解體工作,工人大部分是青年司機,缺乏專業知識,配合失調,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1)開工前應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
(2)勞動組織應合理,非專業人員從事不熟悉的工作,應選派有經驗人指揮施工。
(3)伸臂解體應一節一節地拆,嚴禁同時拆卸,拆卸每一節前,應用吊車吊住,防止滾動或翹起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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