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31日晚上20時10分左右,南寧市某工地上發生了一起塔吊在安裝過程中折塔且造成人員傷亡的重大事故。該塔吊的概況:水平臂架、小車變幅、上回轉自升式塔機,型號為QTZ63,額定起重力矩為63t.m,最大起重量為6t,工作幅度從2.5m到48m,起升高度為41m。
事故經過
2002年10月31日上午9時左右,該塔吊開始進行安裝。晚上18時,塔身升高達12m后,開始安裝平衡臂及其配重。晚上20時,4名安裝工在平衡臂尾端作業,第2塊配重剛安裝完畢,當準備安裝第3塊配重時,該塔吊突然從回轉機構與頂升套架聯接處折斷,塔頂、平衡臂、2t配重、拉桿及這四名安裝工同時墜落,造成設備損壞,兩名安裝工當場死亡,另外兩名安裝工重傷的重大事故。
事故分析
2002年11月1日上午,事故調查組成員到事故現場勘察調查,確定了這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嚴重違反安裝程序進行作業是造成這一事故的主要原因。
1.按照該塔吊的安裝程序,必須在用16根M18螺栓將下支座與頂升套架連接好、用8根M30高強度螺栓將下支座與標準節連接好后才能吊裝平衡臂、起重臂及配重。而事故發生時,該塔吊處于頂升狀態,下支座與標準節之間沒用M30高強度螺栓連接上,這時從平衡臂傳來的傾翻力矩全部集中在連接下支座與頂升套架的16根M18非高強度螺栓上。
2.按照該塔吊的安裝程序,吊裝配重應在安裝好平衡臂和起重臂后才能進行。而事故發生時,起重臂尚未安裝,就開始吊裝配重。這樣,配重對塔身產生了巨大的傾翻力矩,使得連接下支座與頂升套架的16根M18螺栓承受著很大的軸向拉力。
由于連接下支座與頂升套架的16根M18非高強度螺栓承受著由平衡臂和配重傳來的巨大軸向拉力,并達到了其破壞強度,導致了這些螺栓中有的螺栓螺紋被掃平,有的螺栓被拉斷,繼而引起該塔吊下支座以上部分墜落。
(二)安裝單位無資格證、安裝人員無上崗證是造成這一事故的次要原因。
該塔吊的安裝單位沒有取得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格證,安裝人員沒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且該塔吊安裝前,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所在地區的地、市以上特種設備監察機構備案。因此,該塔吊屬于嚴重違章安裝。
預防措施
1.建立和完善起重機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加強企業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制止違章行為。
2.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專業培訓、考核,做到作業人員都能持證上崗;安裝單位加強自身建設,爭取取得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格證,防止出現無證安裝的現象。
3.起重機安裝前應到所在地區的地、市以上特種設備監察機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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