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八日二十時十二分,新興區紅旗路110號大遠物資經銷公司前房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燒毀磚木結構房房825平方米及租憑該建筑的昌興藥店、油漆商店、吉祥裝飾材料商店、雙利裝飾材料家俱商、市蔬菜研究所種苗技術開發站、市醬菜門市部、大遠塑料彩印廠、機加車間等八家的大量物資,火災損失拆合人民幣960466.00元。
一、火災發生及撲救經過
十八日晚八時許,大遠公司木器廠工人楊興田從家中來單位加班,在給家俱打膩子磨光時,聽到門外砰砰兩聲(形容如往地板上扔東西的聲音)。開始以為有人敲門,沒有理會,待過約十來分鐘不見人進來,便出門觀望,出門抬頭見前房的鍋爐大煙囪向側部位冒煙,等跑到紅旗路門前看,發現油漆商店與藥店中間部位濃煙滾滾,知道失火了,便立即跑回后院喊人救火報警,再次返回時,火已穿出房蓋。新興消防中隊于二十時十二分接到火警,迅速出動三臺消防車12名隊員趕赴現場,經火情偵察,發現此建筑無房火隔墻,火已竄出天棚悶頂,達到猛烈階段,嚴重威脅南側隔墻的幾家商店及后院緊貼建筑的木板堆垛、毗鄰的木器廠、倉庫和下風方向多處建筑。中隊指揮員將此情況立即報支隊指揮中心,支隊主管領導迅速調動中隊、礦務局消防支隊、勃利消防大隊等五個中隊13臺消防車35名指戰員增援滅火,采取堵截包圍、上下合擊、分段消滅的戰術原則,經過全體指戰員四個小時的奮力作戰,將大火撲滅。
二、火災原因及教訓
經現場勘查及走訪調查,認定這起火災事故的起火原因是油漆商店鋪在油漆桶上的電褥子蓄熱引起貼近堆放的信那水(哨基漆稀料)油漆爆燃發現不及時蔓延成災。其根據:
三、火災處理
依據《黑龍江省消防條例》對有關責任者處理如下:
1、由于火災損失重大,責任清楚,建議對直接責任者董春華追究刑事責任。
2、對大遠物資經銷公司經理宋長鎖罰款500元。
3、對蔬菜辦保衛科科長高樹廣罰款400元。
4、對蔬菜辦經理王貴祥罰款300元。
合計罰款:1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