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0年12月6日20時45分。
發生事故地點:神頭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無措施 危險場所 違章吸煙。
傷亡情況:死亡1人,輕傷3人。
事故簡要經過:
神頭電廠4號機,在發電機端蓋已正式封閉的條件下,需完成九個套管接頭包扎絕緣任務,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未進行安全交底,就進行工作。組長李xx工作半天后因難受惡心而休息,次日下午恢復后上班,為排除絕緣、清漆等刺激氣味,他把氧氣送入了電機。夜班由一次線班長周xx帶三人工作,工作1小時后休息,一次線班長用打火機點煙起火,造成張xx(男,23歲,一次線電工,本工種工令三年)死亡;周xx(男,45歲,六級電工,本工種工令二十六年);趙xx(男,24歲,二級電工,本工種工令四年)和王xx(男,25歲,二級電工,本工種工令四年)三人輕傷。
事故原因分析:
(1)在電機內通氧后點火抽煙,嚴重違章,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在封閉電機內工作,采用助燃的氧氣代替強迫 風,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在易燃易爆的材料場所,嚴禁吸煙,進入發電機內工作應清身,嚴禁帶入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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