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4年8月16日22點21分,在廊坊市和平路23號院內,通信電力公司臨時集中辦公的會議室(因公司機關辦公樓裝修,所以科室外遷)冒煙,巡邏人員當即向119報警,并通知公司領導,大約5分鐘,公司領導和消防隊相繼趕到,組織滅火,22點46分火被撲滅。為了防止死灰復燃,對火場又采取了善后處置和監(jiān)控。
8月17日,公司對火災損失進行了初步統(tǒng)計,無一人傷亡(因下班時間室內無人),由于火災發(fā)現救助及時,重要文件資料沒有損失,部分辦公機具、用品損壞,會議室內部分設施受到了損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火災原因不明
三、事故預防措施與對策
加強電氣設備管理,加強消防和安全戒備,制定可行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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