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2010年1月18日19:30左右,開發區某公司氫氣充裝站當班人員嚴某某進行充裝作業。當充裝壓力約至13MPa,嚴某某去現場等待切換,聽見北側有很大的漏氣聲,便直接去關氫壓機過來的氫氣總閥,就在同一時間,某化工危化品車押運員沈某某聽到充裝臺北側的漏氣聲,未經許可跑上充裝臺,進行關閉氫氣瓶組上閥門的操作,在關閥過程中引發靜電,發生燃燒和爆燃。經過約二十分鐘撲救,現場明火完全熄滅。
事故造成沈某某局部燒傷,并造成車輛、氫氣瓶組一定財產損失。
【事故原因】氫氣瓶組充裝時,充裝管道在13MPa壓力下發生泄漏,大量氫氣噴出,造成瓶組附近氫氣濃度急速上升,遇靜電火花,發生爆燃。
【事故教訓】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不健全。
2、企業對外來人員安全教育不到位,外來人員安全生產、安全防護等方面的知識欠缺。企業對外來人員的管理不到位,導致外來人員擅自進入管制區域,并實施關閉閥門的作業行為。
3、企業對沖裝管道老化,存在泄漏的隱患排查不細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