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3年1月10日10時10分
發生事故地點:姚孟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爐瓦二班陳xx小組進行1#爐甲側送風機入口處架子的拆除工作。在第四層架子上的石xx,沈xx二人,將竹架板傳遞給陳xx后,再由陳往下放到0m,陳將最后一塊架板放下4/5時,就松手往下扔,竹架板端頭露出的 30 mm 長的螺栓頭正好掛在陳外衣下邊第四個鈕扣下,使陳(男,39歲,瓦工二級)與架板一起從2m墜至0m,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陳在傳遞架板上,不是用繩溜,而是直接往下扔這是違章之一,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違章之二,因此嚴重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不執行安規,領導不檢查,不制止,是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預防措施:
(1)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拆除下的架桿,架板應采用傳遞或用繩索系住放下。
(3)領導應加強現場安全檢查,堅決制止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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