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年6 月21 日,某變電站在拆除高壓線作業中由于電桿突然傾倒,致使兩名正在電桿上作業的人員隨電桿墜落倒地,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事故。
事故經過:
6 月21 日15 時30 分,某建筑公司在某變電站施工中需要拆除高壓線,這一拆除任務由公司工程處承擔。經檢查準備工作就緒,該處外線班副班長高某某帶領徐某某、李某某等7 人,先到35 kV 變電站辦理停電工作票,隨即到工作地點等候。15 時55 分得到許可工作通知后,高某某即安排4 人拆除96 m 高程上端電桿,一人拆中間桿,徐某某和李某某拆除終端桿。16 時許,96 m 高程電線桿已全部拆完,三根線均下垂到地面上,這時,徐某某正在下端桿桿頂拆線,李某某在桿中部拆零線開關,由于登桿前沒有認真檢查和做好防護工作,當徐某某松開第三根線時,電桿突然向拉線方向傾倒,徐某某、李某某二人隨同電桿一起墜落倒地,徐某某頭部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李某某受重傷。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 年前埋設的供電回路終端電桿( 高9 m,位于公路的邊坡上) ,因多年雨水沖刷,表層土壤流失嚴重,電桿根部埋深由1. 25 m 降為0. 38 m,電桿穩定性受到破壞,電桿上的線路拆除后,受力失去平衡,向拉線方向傾倒,釀成事故。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管理不嚴,按規定供電班每月應對工地所有的電桿、變壓器、線路等進行巡視檢查,這根電桿根部埋土嚴重流失,因被草叢覆蓋,巡視檢查員工作不認真,沒有發現,在檢查登記本上記為“ 正常”,留下事故隱患。二是拆除高壓線的作業人員登桿前沒有認真檢查電桿的穩定性,沒有采取臨時拉線或支架等防護措施,拆除作業缺乏全面周密的安全考慮,顧此失彼,集中注意防止觸電而忽視了電桿的穩定性,未認真檢查電桿根部是否牢固。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在這起事故中,班組長的作用十分重要。班組長不僅是班組的領導者、管理者,負責全班或全組的生產任務的完成,而且還是全班或全組安全的監督者、執行者,在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過程中要預防事故、保障安全。對于檢查電桿是否牢固這樣的工作,其他作業人員可能并不在意,但是班組長一定要在意,一定要認真細致,否則就容易發生事故。在防范措施上,一是電工登桿操作前一定要按規定仔細檢查電桿穩定性,若無把握,就要采取臨時拉線等防護措施,不能麻痹大意。拆線作業前要研究安全措施方案,不但要考慮防止觸電,還要考慮其他危險因素,經認真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可靠才能登桿作業。二是加強巡檢工作督促檢查,特別是要檢查電桿是否牢固,如果有埋土流失痕跡,應及時發現并如實記錄,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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