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4日 19時許,福州臺泥水泥公司在對制成車間2號磨料倉的礦渣儲存倉清理拱結掛料時,礦渣突然坍塌,將正在倉內作業的人員全部掩埋,造成5人死亡。
一、事故單位概況
1.福州臺泥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年 5月 17日,位于長樂市洋嶼港,注冊資本 1625萬美元,經營范圍:生產水泥、礦渣粉、商品混凝土等。
2.長樂天鑫貿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 6月 18日,位于長樂市航城街道籌岐村。經營范圍:建筑材料代購代銷、裝卸。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09年 5月 4日,福州臺泥水泥有限公司制成車間 2號磨磨頭配料倉的礦渣儲存倉因礦渣結拱掛料造成堵料。當日,臺泥水泥有限公司生產部副理林某帶領曹某等5人進入倉內清理(沒有按規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果。18時20分左右,在沒有臺泥水泥有限公司有關人員陪同情況下,外包公司王某等人從庫頂入倉,并在開機狀態下進行人工清料。進倉作業人員均未按規定采取系安全帶等安全防護措施。19時左右,因清料引發結拱物料的垮塌,導致倉內礦渣(庫內余留物料約有100噸)整體塌陷下沉,參與清庫的 5人全部被埋庫內多時,經全力救援無效窒息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外包單位長樂天鑫貿易有限公司有關人員進倉作業未按規定采取系安全帶等安全防范措施進倉作業是發生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開機卸料清庫,違章作業是發生本起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福州臺泥水泥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安排現場管理人員對外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是發生本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長樂市航城街道辦事處沒有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長樂市外經局對福州臺泥水泥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以包代管、違章作業等現象是另一間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