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5 月2 日,某綜合樓工程施工中,一名正在作業的木工,因不顧安全,違章作業,被自己搭設的柱鋼模板倒塌砸傷致死。
事故經過:
5 月2 日,按照施工計劃,工地木工余某某被安排到三層樓面進行柱鋼模板搭設作業。14 時30 分,余某某在搭設安裝三層樓面西南側一根高度為3. 5 m 的鋼筋混凝土柱鋼模板過程中,未采用腳凳或搭設工作臺等作業措施,而是違反安全規定,擅自利用自己搭設的柱鋼模板作為支點,攀登高處作業,致使柱模重心偏移、失穩,柱鋼模板倒塌,自己也隨之跌落。余某某跌落時,后腦跌落在三層樓面的多孔樓板上,緊接著柱鋼模砸至其頭部造成傷害。現場人員急忙將余某某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余某某不注意安全違章作業,高處作業未采用梯子或搭設腳手架等安全措施,而是利用已立好的柱鋼模板作為支點,從而導致意外事故。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不夠,對按規程操作、防止意外傷害的教育工作做得不到位。二是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力,對冒險作業、違章作業行為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并嚴肅處理。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的發生,主要是施工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所為。出現這樣的違章作業的主要原因,就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嚴格。在這起事故發生前,可能有類似的違章作業情況出現,但是因為沒有發生事故,也就沒有在意,沒有對當事人進行及時處罰,以至于逐漸形成違章作業的習慣,最后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對這類違章作業、冒險作業行為,應加強安全管理力度,切實解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發現事故隱患,一定要督查整改到位。另外,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要抓緊抓好,不能放任自流,施工前要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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