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88年1月1日16時20分,廣西合山電廠1號鍋爐(蒸發量為130t/h)在檢修后啟動過程中,當調試安全閥時,鍋筒4根下降管位于斜頂棚上不得管段突然發生爆破,大量高溫汽水噴出,將爐頂上不四周的爐墻護板沖開。站在鍋筒平臺出口處的徒工黃某某被燙傷立即死亡,鐘某某被氣浪從26m平臺推落到7m運轉層平臺上摔跌、燙傷嚴重,技術員蔣某某從從爐頂29.5m除跳下,掉在廠房處高地3m的風道上,傷勢嚴重。此外,還有4人被燙傷。
事故后檢查發現,從鍋筒右起第二排前、后,第三排前、后共4根下降管爆破,爆破口是從鍋筒管接頭焊口下10多毫米處將下降管撕開,從此處至前墻直管段部分約3m多處,有的彎成幾段,有的碎裂成幾塊,飛至12m遠處。碎片密布很多腐蝕坑,有的碎片已腐蝕穿孔,有的碎片由深淺不一的龜背紋狀腐蝕溝。管子內表面焊紋可見,未見有腐蝕現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對安全生產管理不嚴。這起事故是由于鍋爐下降管外壁大面積腐蝕,管壁減薄造成的。該爐1983年6月23日、1984年5月12日和5月24日曾經在7m標高和4m標高處發生過下降管爆管事故,原因都是外腐蝕嚴重,管壁減薄所造成的。但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只檢驗9m標高以下下降管,忽視了整個下降管的全面檢查。
2.由于燃用劣質煤,鍋爐燃燒不穩定,經常正壓運行。該爐型密封性差,爐頂護板內積灰嚴重,使這部分管子長期淹沒在煤灰中,加上南方空氣潮濕,停爐期間煤灰吸濕嚴重,加速了管子的腐蝕。
3.該鍋爐投運以來,只作比工作壓力稍高一點的水壓試驗,未按規程要求定期進行超壓水壓試驗,使存在的隱患未能及時發現。在作水壓試驗時,均未打開護板檢查,因而未發現已腐蝕穿孔的管子。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要認真貫徹鍋爐定期檢查制度,檢驗中應全面檢驗管子的各個部位,特別是腐蝕較嚴重的部位,即使采取措施消除。
2.要加強使用管理,杜絕影響管子腐蝕的各種因素如積灰、潮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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