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1年9月3日,江西省貴溪縣農藥廠一輛載有劇毒化學品一甲胺的汽車,在某縣沙溪鎮,槽罐發生泄漏,造成一起罕見的特大中毒事故。
9月2日下午,貴溪縣農藥廠租用的本縣個體戶一輛“日野”牌貨車,裝載2.4噸一甲胺,從上海返回貴溪。車內坐有司機謝某、貴溪農藥廠儲運員鄭某和搭車的貴溪供銷貿易中心職工余某及其小孩共四人。9月3日3時左右,汽車行經某縣沙溪鎮時,押車的鄭某因其父母家住該鎮,司機謝某考慮到天色已晚,在一路行駛中又遭遇過兩次截車,想天亮后再繼續行駛,便違反有毒氣體運輸的有關規定,儲運員要司機將汽車開進人口稠密的沙溪鎮新生街。當時夜間光線昏暗,視線不清,新生街上有一半路面被沙石堵占,汽車盡量靠左側行駛,剛剛進入新生街28米處,車廂上的一甲胺槽罐進氣口閥門,被街左側離地2.5米高的桑樹枝椏碰斷,頓時具有一定壓力的一甲胺外泄。車內4人聞到異味后,立即離開汽車,邊跑邊喊“有毒氣泄漏,快跑呀!”但因居民都在熟睡,有些人驚醒后認為是在喊抓賊,有的認為是鬧地震,等到明白發生泄漏后,已經再跑不動了,紛紛倒地,只有部分群眾驚醒后跑離危險區域。有一輛過路的車輛司機當場中毒,無法呼吸,卡車失控,一頭栽進民房。槽罐內 2.4噸一甲胺,由于內外壓力差迅速外噴,致使周圍約23萬平方米范圍內的居民和行人中毒。中毒人數高達595人,其中當場死亡6人,到醫院接受治療的589人,其中有156人因重度中毒而住院,主要是吸入大量毒氣,把呼吸道和肺燒壞,有37名群眾因中毒過重,搶救無效而死亡,其中男性17人,女性20人。此外,現場附近牛、豬、雞、鴨等畜禽和魚類大批死亡,樹木和農作物枯萎,環境被嚴重污染,給當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
這起惡性中毒事故是一起違章運輸化學危險品的責任事故。貴溪農藥廠儲運員鄭某和個體戶司機謝某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這起惡性事故的責任人分別受到處罰。貴溪農藥廠儲運員鄭某和個體戶司機謝某違章作業,是事故的直接責任人。貴溪農藥廠供銷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長朱某主管本廠危險品的運輸工作,未按工廠有關危險品運輸管理制度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貴溪農藥廠廠長徐某是本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又分管供銷科工作,未嚴肅認真督促供銷科執行有關危險品運輸規定,負有領導責任。貴溪農藥廠廠長助理陳某協助廠長抓安全,也負有一定領導責任。以上事故責任者,根據所負責任的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已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事故發生后,江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門都要從這起惡性事故中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產,要對廣大職工和群眾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千方百計消除事故隱患,防上各類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