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2日, 某工程現場在吊裝鍋爐前側中上段水冷壁,當起吊到爐頂1#、2#大板梁間往下穿的過程中,發現兩個起吊點的其中一側吊耳彎曲變形根部撕裂一半,后經項目部、專業分公司積極采取應急措施,于當天下午約15時將此段水冷壁就位。根據事后分析,如果吊耳全部撕裂,水冷壁下墜產生的瞬間沖擊力將使3000T/M塔吊難以保持平衡狀態,極有可能造成機械設備的損毀和人員傷害。
原因分析:吊裝鍋爐前側中上段水冷壁,原方案為前側水冷壁分左、右兩片吊裝,每片水冷壁高25m,寬約6.5m,由于受3000T/M塔吊的起升高度的限制,后更改為中上、中下兩部分吊裝,此時水冷壁的尺寸約為高13m,寬約為13m,附帶鋼梁總重約達31T,后在起吊前又臨時多加一根約2T重的剛性梁,此組件總重約過33T。實際吊裝方案同已批準的原吊裝方案相比已發生重大變更,但專業分公司未按規定要求編制補充方案重新報項目部審批;
實際吊裝時的吊耳為雙孔吊耳(內側孔為就位接鉤孔,外側孔為起吊孔)。而原報審批的“作業指導書”中的受力分析是單孔吊耳計算的數據。單孔吊耳的孔中心到吊耳根部的距離為125毫米,而實際的雙孔吊耳的距離增加到260毫米,吊耳根部的受力較原設計增加了一倍還多。此還不算臨時多加一根約2T重的剛性梁的重量。按設計的受力安全系數8倍來算,實際的受力安全系數降到4.8倍,吊耳根部的強度安全系數不夠。
在吊裝過程中監護人員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水冷壁與腳手架勾掛。
按照公司要求,臨時設施一定要按正式工程進行驗收。而項目部質檢部門沒有對吊裝吊耳的尺寸、焊接質量等進行復核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