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行OSHMS的主要問題及障礙
實踐證明,OSHMS在理論上是先進的、科學的,在方法上是可行的。但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且處于經濟體制轉軌這一特定的歷史時期。法制不健全,技術經濟相對落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資金嚴重短缺等問題困擾著社會和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困擾著先進管理方式的貫徹落實。因此,在現階段推行OSHMS存在著一些障礙和困難,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安全文化的匱乏
長時期以來,我國的生產技術水平落后,人員素質普遍較低,群眾安全意識淡薄,安全工作根本無從談起。改革開放后,大量的國外先進生產技術與企業管理方式陸續涌進中國,中國企業的所有制形式和管理模式發生了巨大變革,許多普通的職工抓住改革開放的機遇,成為“老板”,無數自給自足經濟的農民迅速成為企業中的工人。這時,從工業技術和生產規模上,已經具備了“現代化”的雛形,但作為這些技術與規模之基礎的“工業文化”氛圍尚未形成。技術與裝備可以通過資本的投入迅速得以解決,而“工業文化”的進步除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之外,還需要大量的智力投入,當然也需要時間。安全文化,其實是工業文化的內容之一。提高國民的安全文化乃至工業文化素質,需要國家和企業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和培訓。很顯然,這在短時期內是不能完成的。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載體,安全文化的滯后注定了先進的安全管理方式難以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
1.2 法制不健全,政府安全監察力度不夠
我國正處于從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在這個特定時期,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法律真空和社會管理薄弱環節。其主要表現為法制不健全、執法不嚴、安全監督不力以及一些地方保護主義。總體看來,我國過去對事故的處理是失之于輕、失之于寬。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企業領導沒有安全意識,對安全生產抱有僥幸心理,既不改善作業條件,也不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對安全衛生狀況的改善既沒有緊迫感也沒有壓力。因此,也就缺乏推行OSHMS的動力。一旦出了問題,卻無法可依。有少數領導干部徇私舞弊,搞權錢交易,逃脫法律的懲罰,而政府又缺乏有效的監察機制。
1.3 OSHMS標準的非強制性特征
OSHMS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法規,是否貫徹0SHMS標準,是否建立和保持OSHMS以及是否進行OSHMS認證審核取決于組織自身的意愿,而不能以行政或其它方式要求或迫使組織實施。因此,當組織還未充分認識到建立OSHMS的意義和作用時,他們一般是不會輕易摒棄傳統管理方式的。
1.4 企業的負擔過重以及普遍存在的利益短視行為
OSH活動,歸根到底是經濟活動,安全經濟不僅是產品經濟,更應是商品經濟。安全狀態是企業安全綜合投入與產出的結果,安全效益是安全收益與安全投入的比較。建立和完善OSHMS,并取得良好績效,需要大量的硬件(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及軟件(教育、培訓、信息)投入。當前,我國大多數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型企業,資金嚴重短缺,維持再生產過程都難以為繼,當然,也就無法在OSH管理上增加更多的投入。另外,一些企業存在急功近利和短視行為,只注意眼前OSH管理投入所引起的產品成本增加,看不到OSH管理所帶來的無形收益和長遠收益。這樣,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間的矛盾是阻礙OSHMS推廣的另一重要原因。
1.5 體系績效評價機制欠缺
自IS09000和IS014000推廣以來,一直缺乏有效的評價機制,即沒有足夠的經驗評估貫徹和實施這兩個標準所帶來的潛在效益是否比其所需的費用要大。而OSHMS處于剛剛起步階段,對于它的績效評估也就更無從做起。鑒于這種原因,目前,一部分企業對于是否貫徹和實施OSHMS標準還持觀望態度。
1.6 勞動者與企業關系的轉變
經濟體制改革后,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關系發生了巨大變化,經濟利益成了兩者聯系的紐帶。建立與實施0SHMS在資源上的巨大投入,勢必會影響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響,他們可能會千方百計干擾或阻礙OSHMS標準的貫徹實施。另外,一部分企業、尤其是私營和個體企業的老板素質較低,責任心不強,當體系運行過程中出現責任事故后,他們不是總結經驗教訓,而是極力推卸責任,實在推托不了,便溜之大吉。體系的正常運行受到破壞,OSHMS標準也就無法有效貫徹。
2 解決OSHMS推行障礙的途徑
2.1 加強安全法規建設,完善安全法規體系
市場經濟的社會就是法制社會。建國以來,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系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過程,但還很不完善。許多地方無法可依,無章可循,不能適應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在安全、衛生方面的立法尤其欠缺。目前,要實現安全生產的制度化、法律化,必須嚴格按照已有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等規定辦事,嚴格貫徹《安全生產法》,形成依法治國的氛圍,使企業和有關部門明確并落實各自的法律責任,以此達到依法規范企業、依法保護職工的目的。
2.2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在我國,職業安全健康工作應該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但不能完全由市場來進行調節。因為,保護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是憲法所規定的,市場經濟不能取代和減輕各級政府對安全工作的責任,不能夠把政府的責任推向市場。同樣,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可以與其經濟技術類型和經濟活動相適應,但企業的安全衛生狀況和對工人的保護水平不能隨市場而波動。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勞動者安全健康的基本權益必須得到保障,企業的自主權絕不能擴大到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地步。市場經濟對全社會是一種激勵與發展機制,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也具有積極效應,但這種效應不是自動產生的,必須通過各級政府依法對企業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實施更直接、更嚴格的指導與監督,乃至強制企業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及標準才能實現。此外,還應加強群眾監督,對企業未建工會組織或雖建立了工會,但不起作用,名存實亡的,要依法組建工會或整頓工會組織,并依照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個《條例》,建立、健全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隊伍,切實加強群眾監督的力度。
2.3 改革現行安全監察管理體制
機構改革后,許多產業部門被撤銷,各行業主管部門不再承擔安全監察職能。國家和各省(區、市)的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安全監督力量明顯不足。現有的人員忙于調查處理事故,顧不上經常性的預防監督檢查。
因此,改革現行的安全監察管理體制,實行安全監察與安全管理分開,組建一支合格的安全監察隊伍,是強化行政執法的客觀需要。縱觀世界上其它國家,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論是實行市場經濟體制,還是計劃經濟體制,都設有獨立的、垂直管理的安全監察機構,實行安全監察員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察制度。把安全監察與安全管理分開,這是世界安全管理共同的、有效的經驗。其主要特點是:①實行安全管理與安全監察分開;②側重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的擬定和管理,不負責管理企業具體的安全工作;③通過監察的途徑和手段,保障企業的安全;④堅持垂直管理,獨立監察,以利于公正執法。
2.4 加強宣傳教育,倡導和弘揚安全文化
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倡導和弘揚安全文化,提高人的素質,這是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的基礎。企業主管部門應對企業的法人代表進行專門的教育培訓,實行持證上崗,不合格者,取消其法人資格。企業應對職工進行技術、法規等教育,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新聞媒介的輿論導向作用,廣泛宣傳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知識以及先進的管理方法,使職工認識到職業安全衛生的重要性以及急功近利可能產生的隱患,提高自身素質,提高自我防護的意識和能力。
2.5 加大資金投入
推廣OSHMS,資金保障很關鍵。獲取資金的渠道有多種形式,主要包括:在國家一級,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預算,如果政府注重改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那么會做出合理的資金安排;另一來源可以是工傷保險基金。許多國家由于已經認識到降低事故實際上等于減少賠償基金的支出,因此,安排專門的資金用于安全衛生活動。我國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批轉國家勞動總局、衛生部關于加強廠礦企業防塵防毒工作的報告)(國發[1979]100號)等文件的規定,提取安技措施費,做到專款專用,不足部分,按規定從企業自有資金中補充。
2.6 做好體系績效的評價工作
要做好體系的評價工作,應加強在安全經濟學領域的研究,強化和完善安全衛生統計資料匯編工作。目前,絕大多數的企業僅僅依照規定程序將工傷事故上報,缺乏準確的事故數據,有的甚至隱瞞事故真相,謊報、漏報。這不利于客觀、真實、全面地反映體系存在的問題,也不利于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對體系建立前后的對照,產生一種內驅力,使建立OSHMS成為企業自愿參與的一種行為。評價對象要全面,既要考慮有形因素,也要考慮如企業形象等安全管理的無形因素。
2.7 發揮政府的導向和行政作用
在ISO9000標準貫徹之初,許多省、市主管部門倡導企業建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井撥出專款,對通過ISO9000認證的企業給予一定補助,對我國全面推行ISO9000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OSHMS在我國正處于試行階段,不妨借鑒推行ISO9000的成功經驗。首先,利用各種媒體對OSHMS標準進行大力宣傳,使之深人人心。然后,對那些建立并通過OSHMS認證的企業在財政上給予補貼或在其它政策上給予一定傾斜。另外,對于高風險、高危害的行業,政府應當采取強硬措施,用行政方法強制其建立OSHMS,并通過認證審核,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一定處罰。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使企業貯于外有壓力、內有動力的環境之中,迫使企業管理者不得不認真對待職業安全衛生問題,將安全生產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扎扎實實搞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而建立和實施OSHMS便是一條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