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
鑒于全球貿易及經濟不斷邁向自由化,科技發展日新月異,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工業意外及職業病數字均告上升。估計每年超過1200000名工人因職業意外及職業病而死亡,并有2.5億宗工業意外及1.6億宗職業病個案。與此等意外及疾病有關的經濟損失估計占全球國民生產總值的4%。
繼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九十年代初透過品質管理(ISO9000系列)及環境管理(ISO14000系列)成功引進“系統化”管理手段后,有意見識為同樣方法亦可應用于機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面。在一九九六年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OSH-MS)標準化為主體的ISO國際研討會上曾商議有關制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ISO標準工作的可能性。該研討會商議后得出的意見認為ISO應暫停其有關工作,而國際勞工組織(ILO)基于其是由三方組成的關系,應會較ISO更適合制定及推行有效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并頒發國際性指引文件。
基于研討會所得出結論,國際勞工組織(ILO)職業安全及健康部(現稱工作安全部)與國際職業衛生組織(IOHA)合作,于一九九八年著手發掘現行準則當中的主要OSH-MS元素。首個步驟為審核當時的職安康管理系統及指引文件。根據有關審核結果,確定職業安康管理系統基本元素,并擬定指引初稿。初稿擬定后的將近兩年里經國際專家不斷逐步審議,內容力求精益求精。
二零零一年一月,國際勞工組織(ILO)指引文件定稿,提呈予國際勞工組織(ILO)成員審議。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ILO指引(ILO-OSH2001)于二零零一年四月舉行的三方專家會議上獲得采納。同年六月國際勞工組織(ILO)監管機構批準發布指引。指引其后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發布。
2、 職安康管理系統ILO指引(ILO-OSH2001)
ILO-OSH2001提供一種獨有的國際模式,可與其它管理系統的標準及指引兼容。有關指引并無法律約束力,義務與取代國家法規及認可準則。其純粹反映國際勞工組織(ILO)在職業安全及健康管理上的觀念和宗旨,例如三方組成機制及有關的國際標準,包括一九八一年職業健康服務會議決議(No.155)及一九八五年職業健康服務會議決議(No.161)。應用這些指引毋須認證,但不排除有礙推行有關指引的國家,希望透過認證作為對最佳實務的驗證。
ILO指引鼓勵OSH-MS與其他管理系統融匯結合,亦表明職安健管理應作為整體業務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倘有需要于其他系統結合運作,則須視乎營運規模及類別而做出靈活的安排。惟必須確保職安健管理效果表現良好,而不應純粹拘泥于結合形式。此外,ILO-OSH2001更強調職安健應為一間機構各級員工的管理責任。
ILO指引就兩個層面 — 國家(第2章)及機構(第3章)推行職安健管理系統提供指引。
A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系統全國架構
在國家層面,IOL指引就設立職業安全健康(OSH)管理系統全國架構擬定準則,并最好輔以國家法規監管實施。國家層面之實施步驟包括委任OSH-MS主管機構、制定統一的國家政策,以及設立架構讓國家能有效運用ILO-OSH2001;方式可包括在機構內直接推行指引,或因應個別國家情況及慣例以國家指引調節,以及透過因應機構規模和業務性質而度身訂造的指引配合機構的特定需要而實施。
國家層面的OSH-MS政策應由主管機構在征詢勞資雙方組織意見后制定,并需考慮:
* 推廣OSH-MS作為整體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 提倡自發性安排逐步改善職安健情況
* 避免不必要的繁文縟節、行政管理及費用
* 以勞工檢察職能、安全健康服務及其他服務作支援
執行機構職能及責任亦須明確界定。圖1所示指引闡述職安健管理系統全國架構的基本元素,并展示成員國推行ILO-OSH2001的不同方法:
圖1、職安康管理系統全國架構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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