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揮領導作用是成敗的關鍵
通過研究世界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經驗不難發現,英國、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國家早在10年前就認識到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化是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它既是國際貿易的需要,也是進行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評價的需要。
盡管企業自身安全生產的性質和規模不同,但作為企業的主要領導或最高管理者,在決定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同時,還需承諾為體系提供足夠的資源。企業對于建立和保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投入應當是有計劃的和長期的。
從我國加WTO之后的形勢發展看,企業生存不僅取決于社會方面的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取決于企業領導者的思想觀念和開拓精神,只有在最高管理者認識到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必要性的基礎上,企業才能開展下一步的工作。在企業策劃和建立體系的初期,領導的支持尤其重要,表現在領導參加有關會議的討論、親自主持制訂本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審閱和批準體系文件等內容。企業領導的行動為員工做出了榜樣,這必將有力地推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實施運行。同時,企業應從資源上保證有專人負責體系的工作,比如:
1. 由于體系的建立和保持過程要涉及許多部門和人員,最高管理者應任命至少一名管理者代表,全權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有關工作,其中包括按標準要求建立、實施和保持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最高管理者匯報體系運行情況,為評審提供依據;組織協調運行中的各部門之間關系等工作。
2. 最高管理者授權管理者代表組建工作小組,具體完成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建立工作。
3.工作組可視企業的具體情況設置人員、明確分工。有的企業以安全部門為主,專職、兼職均可;有的企業成立體系推進辦公室或依托企劃部負責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過程中的人事調動和組織工作。
4.管理者代表應有明確的作用、職責和權限,直接領導工作小組按計劃安排開展工作。
5.體系工作組人員及企業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專職或兼職人員,應盡可能接受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及相關知識的系統培訓,以初步理解標準的運行模式和系統化、結構化的管理思想。
二、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
1.企業第一次實施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的過程,是企業建立職業安
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重要初始評審工作的一部分。
2. 危害辨識的范圍要求覆蓋企業生產、維護的全過程。應根據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和緊急)及物理、化學、心理、生理等多方面信息來加以識別考查,特別應考慮作業場所人員的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和作業場所內的所有設施,根據辨識的危害因素進行分析比較,以確保企業的危險評價結果和控制效果是主動而有效的。
3. 從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模式看,企業必須通過持續改進職業安全健康績效來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而企業評價出的重大危險因素、獲得的適用法律法規、搜集的企業組織機構設置及原有的規章制度等信息,都客觀地反映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現狀,這是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建立的第一手資料。
4. 初始評審就是通過對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問題與危險、危害因素及其影響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從而為企業制訂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確定行動計劃和改進完善科學的預防性控制程序提供依據。
三、制訂職業安全健康方針
1.最高管理者應批準本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在方針中應包括兩個承諾和一個框架的基本內容。
2. 方針要體現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危險的性質和特點,并承諾對企業生產活動中最危險的方面進行改善,反映出目標指標的主要內容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以形成制訂和評審目標和指標的框架。
3.方針應與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一致,對企業實際工作具有指導意義,同時有助于提高企業在政府部門和社會中的形象。
四、制訂目標和指標
在制訂目標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2.企業的重大危害因素和危險。
3. 選擇技術方案。
4.財政、運行和經營的要求。
5.相關方的意見或觀點。
由于目標和指標的制訂涉及到整個體系運行,所以應針對企業內部各有關的職能部門分層次設立目標,即目標是可層層分解的。
在考慮上述五方面要求中,以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最為重要,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可直接判為重大危險因素,并列入目標和指標中進行實施整改或控制。
遵守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是企業在職業安全健康方針中做出的承諾,是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最基本要求之一。因此,以法律法規的符合性評價作為制訂目標和指標的首要依據,可減少在制訂目標和指標時的困難。
五、制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1.標準要求,企業要制訂為實現職業安全健康目標的管理方案,其內容包括實現目標指標的方法、技術措施、部門職責和完成期限等。
2. 每個目標至少對應一個具體的管理方案,企業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按管理方案的要求,按時完成相應的工作。
3.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方案的制訂應與目標指標的制訂應同時進行,這是因為二者優先考慮的要求基本相同,而管理方案的大部分內容涉及技術和經濟問題,即企業需考慮投入資金的數額是否可承受,所以管理方案應經過企業的相關職能部門反復的論證而最后確定。
4.在管理方案中可規定每一項具體措施的起止時間和資金預算方案,投資較大的項目應列入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管理方案的預期效果應是客觀和可監測到的,最好有硬件指標的實現。
六、職能分析和確定機構
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成功實施需要企業各有關部門和全員的參與,文件化的組織機構和職責應傳達到全體員工,不能簡單認為組織機構和職責僅涉及領導和管理部門,還應包括各崗位作業人員等。
2.企業應設置體系運行的主要管理部門,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協調及監督的歸口管理,運行中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確保體系的有效實施。
3.職責與權限的確定,可從上至下按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安監部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設備部負責人、生產部負責人、維修部負責人等進行合理分工。
4. 由于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范的17個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關系,所以任何管理要素都包含有預防、控制及監督等多種功能,企業在實施體系管理要素時,需要由多個部門通力配合,既有組織協調的主管部門,又有協助執行的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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