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過安全評價合同風險分析和評審的實施,確保合同在簽定過程中得到有效控制,避免簽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存在較大風險的評價合同,避免在安全評價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以保證安全評價工作過程符合法律法規和體系文件規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評價合同風險分析和評審活動的控制。
3.職責
3.1 市場開發部負責安全評價合同風險分析和評審的組織;
3.2市場開發部業務人員負責收集有關安全評價項目的相關信息,交技術負責人。信息內容:企業名稱、地址、電話、企業對安全評價工作的要求、生產工藝、產品類別范圍、生產裝置狀況(必要時提供現場照片)、安全管理狀況、生產規模,聯系人,并做好記錄。
3.3技術負責人負責主持評審。
4.工作程序
4.1所有安全評價合同簽訂前必須經過風險分析和評審,風險分析和評審后存在不符合項的合同不得簽訂。技術負責人組織市場開發部及評價部相關業務人員對合同進行風險分析和評審,評審包括以下內容:
a) 委托方的各項要求是否明確;
b) 安全評價資質范圍是否包括本評價項目;
c) 委托方的營業執照和其他法定的證件是否齊全;
d) 該評價項目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生產工藝、設備、原材料及產品;
e) 分析該評價項目的生產條件、安全管理狀況是否存在過大的風險;
f) 委托單位的生產、經營或儲存設施是否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
4.2辦公室負責風險分析和評審記錄及合同管理。
4.3合同修改: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時,評價部部長將更改內容報告給市場開發部部長,由市場開發部部長組織更改。更改后的信息由負責人及時傳遞到顧客及安全評價工作中設計到的有關部門或項目組長。
5管理記錄
《安全評價技術咨詢合同》
6附圖
合同評審控制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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