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規范物資的入庫、倉儲、搬運、防護、出庫作業。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原料、輔料、機配件、半成品、成品等物資的倉儲管理。
3. 職責
3.1 技術研發部組織編制產品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的技術要求和規范。
3.2 生產管理部督導供應中心和各工廠的倉儲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實施。
3.3 供應中心負責所采購物資的倉儲管理。
3.4 各工廠負責本廠物資的倉儲管理。
4. 工作過程和方法
4.1 入庫
4.1.1 倉管員根據送貨清單核對物資品名、規格、數量、產地等,并檢查物資是否變形、破損、污染等情況。檢查核對無誤后組織卸貨,并填寫《入庫單》。
4.1.2若檢查發現物資有問題,應立即通知送貨人員或采購員到場驗證,并在供應商的送貨單上如實記錄,要求送貨人員或采購員簽字確認,然后由采購員與供應商協商處理。
4.1.3 若物資受損情況可能會造成較嚴重后果時,采購員應立即向供應中心經理報告,落實應急措施,必要時報告生產管理部甚至生產副總裁協調解決。
4.1.4 各工廠的成品經檢驗合格后,生產車間應填寫《入庫單》交倉管員,由倉管員核對無疑后進行簽收。
4.1.5 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處理。4.2 倉儲
4.2.1 物資的標識:所有入庫的物資均需標識清楚并放置在指定的區域。
4.2.2 儲區的環境管制:為確保物料不變質,儲存區要求通風,地面干凈,料架清潔,垃圾及時清除。
4.2.3 安全措施
①加強消防器材的保養、清潔及維護,消防設備區域不得堵塞。
②物資堆放不得阻礙滅火器的使用或阻礙安全出入口、電器開關等,通道應保持暢通。
③庫房內嚴禁煙火,應保持整潔、干凈、通風。
④易燃物、易爆物儲存時須單獨隔離放置。
⑤物資堆放高度應適當,確保安全,以免跌落傷人。
⑥物資若無法儲存于室內,應采取防護措施防止物資損壞。
⑦物資的倉儲條件和方法應符合規定要求,確保不受到損壞、變質或遺失。
4.2.4 供應中心的各倉庫應建立相應物資管理臺帳,確保庫存物資“帳、卡、物”相符,標識規范牢固。
4.2.5 在確保正常運作的前提下,供應中心和各工廠應采取適當措施,提高物資周轉率,減少庫存量。
4.2.6 倉管員應及時傳遞各種出入庫單據,當發現存貨不足時,應及時通知供應中心或生產科實施采購。
4.2.7 當物資長期積壓、將超出保存期、變質、數量不足時,保管員應及時向主管報告。
4.3搬運和防護
4.3.1 技術研發部組織編制產品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的技術要求和規范,組織各工廠編制相應的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等方面的作業指導書。
4.3.2 供應中心和各工廠負責各自物資的搬運和防護工作。
4.3.3 必須按規定的搬運方法進行搬運,確保搬運過程中的物資安全和人身安全。
4.3.4 搬運過程中要保護好各種物資的標識,防止丟失、損壞、錯漏。
4.3.5 當物資在搬運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4.3.6 對搬運工具要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并確保搬運安全。4.4 出庫
4.4.1 領料人員憑《領料單》到倉庫領料。
4.4.2倉管員根據《領料單》核對物資品名、規格、數量等,核對無誤后組織發貨。
4.4.3發料時應遵守“先進先出”原則。如遇非整包裝的領料,應先將零星物料發掉,保持同一種物料在倉庫最多只有一個尾數包裝。
4.4.4當領用人發現領用的物資不符合規定要求時,可退回倉庫。
4.4.5倉管員分析物資退回的原因,對確有質量問題需退回供應商的物資,倉管員應隔離放置,明顯標識,不得再發貨。
4.4.6 在產品出庫前,由倉管員核對《出庫單》與發貨產品名稱、數量、標識是否相符,包裝是否完好,確認后在《出庫單》上簽字,產品交付后的狀態由接收方負責。
4.4.7倉管員每月底報送《 年 月領用物資匯總表》給財務部和領用單位,作為各單位消耗核算用途。
4.5 盤點
4.5.1 供應中心和各工廠應每月組織對物資的盤點,填寫《 年 月物資庫存表》。當出現帳、物、卡不相符時,應及時分析原因、追究責任,并進行數據處理。
4.6 對本程序涉及的有關搬運、貯存、包裝和交付的各類手續證明、帳冊及驗證記錄,供應中心和各工廠應予以保存。
4.7 生產管理部督導供應中心和各工廠的倉儲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實施,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生產副總裁反饋。
5. 相關文件
5.1《進料檢驗管理程序》
5.2《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3《檢驗作業指導書》
6. 使用記錄
6.1《入庫單》
6.2《領料單》
6.3《出庫單》
6.4《 年 月物資庫存表》
6.5《 年 月領用物資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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