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廠址
從廠址的工程地質、地形地貌、水文、氣象條件、周圍環境、交通運輸條件、自然災害、消防支持等方面分析、識別。
2 總平面布置
從功能分區、防火間距和安全間距、風向、建筑物朝向、危險有害物質設施、動力設施(氧氣站、乙炔氣站、壓縮空氣站、鍋爐房、液化石油氣站等)、道路、貯運設施等方面進行分析、識別。
3 道路及運輸
從運輸、裝卸、消防、疏散、人流、物流、平面交叉運輸和豎向交叉運輸等幾方面進行分析、識別。
4 建構筑物
從廠房的生產火災危險性分類,耐火等級、結構、層數、占地面積、防火間距、安全疏散等方面進行分析識別。
從庫房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耐火等級、結構、層數、占地面積、安全疏散、防火間距等方面進行分析識別。
5 工藝過程
①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設計階段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應從以下6個方面進行分析識別:
a.對設計階段是否通過合理的設計,盡可能從根本上消除危險、有害因素的發生進行考查。例如是否采用無害化工藝技術,以無害物質代替有害物質并實現過程自動化等,否則就可能存在危險。
b.當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有困難時,對是否采取了預防性技術措施來預防或消除危險、危害的發生進行考查。例如是否設置安全閥、防爆閥(膜);是否有有效的泄壓面積和可靠的防靜電接地、防雷接地、保護接地,漏電保護裝置等。
c.當無法消除危險或危險難以預防的情況下,對是否采取了減少危險、危害的措施進行考查。例如是否設置防火堤、涂防火涂料;是否是敞開或半敞開式的廠房;防火間距、通風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等;是否以低毒物質代替高毒物質;是否采取了減震、消聲和降溫措施等。
d.當在無法消除、預防、減弱的情況下,對是否將人員與危險、有害因素隔離等進行考查。如是否實行遙控、設隔離操作室、安全防護罩、防護屏、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e.當操作者失誤或設備運行一旦達到危險狀態時,對是否能通過聯鎖裝置來終止危險、危害的發生進行考查。如鍋爐極低水位時停爐聯鎖和沖剪壓設備光電聯鎖保護等。
f.在易發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對是否設置了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標志和聲、光警示裝置等進行考查。如廠內鐵路或道路交叉路口、危險品庫、易燃易爆物質區等。
②對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可針對行業和專業的特點及行業和專業制定的安全標準、規程進行分析、識別。
針對行業和專業的特點,可利用各行業和專業制定的安全標準、規程進行分析、識別。例如原勞動部曾會同有關部委制定了冶金、電子、化學、機械、石油化工、輕工、塑料、紡織、建筑、水泥、制漿造紙、平板玻璃、電力、石棉、核電站等一系列安全規程、規定,評價人員應根據這些規程、規定、要求對被評價對象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和識別。如涂裝作業安全、焊接與切割安全、氯乙烯安全技術規程、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等對相應的被評價對象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和識別。
a.以化工、石油化工為例,工藝過程的危險、有害性識別有以下幾種情況:
·存在不穩定物質的工藝過程,這些不穩定物質有原料、中間產物、副產物品、添加物或雜質等;
·含有易燃物料而且在高溫、高壓下運行的工藝過程;
·含有易燃物料且在冷凍狀況下運行的工藝過程;
·在爆炸極限范圍內或接近爆炸性混合物的工藝過程;
·有可能形成塵、霧爆炸性混合物的工藝過程;
·有劇毒、高毒物料存在的工藝過程;
·儲有壓力能量較大的工藝過程。
b.對于一般的工藝過程也可以按以下原則進行工藝過程的危險、有害性識別。
·能使危險物的良好防護狀態遭到破壞或者損害的工藝;
·工藝過程參數(如反應的溫度、壓力、濃度、流量等)難以嚴格控制并可能引發事故的工藝;
·工藝過程參數與環境參數具有很大差異,系統內部或者系統與環境之間在能量的控制方面處于嚴重不平衡狀態的工藝;
·一旦脫離防護狀態后的危險物會引起或極易引起大量積聚的工藝和生產環境,例如含危險氣、液的排放,塵、毒嚴重的車間內通風不良等;
·有產生電氣火花、靜電危險性或其他明火作業的工藝,或有熾熱物、高溫熔融物的危險工藝或生產環境;
·能使設備可靠性降低的工藝過程,如低溫、高溫、振動和循環負荷疲勞影響等;
·由于工藝布置不合理較易引發事故的工藝;
·在危險物生產過程中有強烈機械作用影響(如摩擦、沖擊、壓縮等)的工藝;
③根據典型的單元過程(單元操作)進行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
典型的單元過程是各行業中具有典型特點的基本過程或基本單元,如化工生產過程的氧化還原、硝化、電解、聚合、催化、裂化、氯化、磺化、重氮化、烷基化等;石油化工生產過程的催化裂化、加氫裂化、加氫精制乙烯、氯乙烯、丙烯腈、聚氯乙烯等;電力生產過程的鍋爐制粉系統、鍋爐燃燒系統、鍋爐熱力系統、鍋爐水處理系統、鍋爐壓力循環系統、汽輪機系統、發電機系統等。
這些單元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已經歸納總結在許多手冊、規范、規程和規定中,通過查閱均能得到。這類方法可以使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比較系統,避免遺漏。
單元操作過程中的危險性是由所處理物料的危險性決定的。
當處理易燃氣體物料時要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特別是負壓狀態下的操作,要防止混入空氣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當處理易燃固體或可燃固體物料時,要防止形成爆炸性粉塵混合物。
當處理含有不穩定物質的物料時,要防止不穩定物質的積聚或濃縮。
下列單元操作有使不穩定物質積聚或濃縮的可能:蒸餾、過濾、蒸發、分篩、萃取、結晶、再循環、旋轉、回流、凝結、攪拌、升溫等,舉例如下:
a.不穩定物質減壓蒸餾時,若溫度超過某一極限值,有可能發生分解爆炸;
b.粉末篩分時容易產生靜電,而干燥的不穩定物質篩分時,細微粉塵飛揚,可能在某些部位積聚而易發生危險事故;
c.反應物料循環使用時,可能造成不穩定物質的積聚而使危險性增大;
d.反應液靜置過程中,以不穩定物質為主的相,可能分離在上層或下層。不分層時,所含不穩定的物質也有可能在某些部位相對集中。在攪拌含有有機過氧化物等不穩定物質的反應混合物時,如果攪拌停止而處于靜置狀態,那么所含不穩定物質的溶液就附在壁上,若溶液蒸發,不穩定物質被濃縮,往往會成為自燃的火源;
e.在大型設備中進行反應,如果含有回流操作時,危險物品有可能在回流操作中被濃縮;
f.在不穩定物質的合成過程中,攪拌是重要因素。在采用間歇式的反應操作中,化學反應速度很快,在大多數情況下,加料速度與設備的冷卻能力是相適應的,這時反應是一種擴散控制,應使加入的原料立刻反應掉。如果攪拌能力差,反應速度慢,加進的原料過剩,造成未反應的部分積蓄在反應系統中,若再強力攪拌,所積存的物料一齊反應,使體系的溫度急劇上升而造成反應無法控制,導致事故的發生;
g.若使含不穩定物質的物料升溫,有可能引起突發性放熱爆炸。如果在低溫下將兩種能發生放熱反應的液體混合,然后再升溫引發反應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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